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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重拳出擊 嚴厲打擊旅游市場亂象問題
發布時間:2023-07-24 13:01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2023-07-24

  今年以來,內蒙古文旅市場持勢升溫,但仍有個別地方出現導游亂收費、不合理低價游等旅游市場亂象和部分游客在“吃住行游購娛”方面體驗感不佳等問題。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聯合相關部門開展一系列旅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增強信用監管的震懾力和質量提升的影響力,切實維護廣大游客合法權益,全力將內蒙古打造成自駕游的首選地、露營游的佳選地、度假游的必選地、康養游的優選地。

  一是嚴厲打擊未經許可經營相關業務的旅行社。對於未經許可的個人、企業非法從事旅行社業務的﹔利用戶外俱樂部、社團組織或網上平台、公眾號等方式,以免費旅游、購物(會員)送旅游、旅游贈禮品、康養活動等名義,售賣“不合理低價游”產品的﹔旅行社低價攬客、低於成本操作、不簽合同或簽訂虛假合同,擅自增加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誘騙游客消費、購物等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嚴厲查處。 

  二是嚴厲打擊進行虛假宣傳的在線旅游經營者。對於未提供真實、准確的旅游服務信息,進行虛假宣傳,為不合理低價游提供交易機會的﹔平台經營者未核驗、登記平台內經營者身份、行政許可等信息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嚴厲查處。

  三是嚴厲打擊未取得資格以及亂收費的導游人員。對於未取得導游資格證,擅自從事導游活動的﹔導游人員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游業務、進行導游活動的﹔進行導游活動時,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言行的﹔擅自增加、減少旅游項目或者中止導游活動的﹔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費的﹔在景區景點、公路沿線、休息區、車站、碼頭等旅游者集中的購物場所,通過購物回扣、返佣、收取“停車費”“茶水費”“人頭費”等形式,安排旅游團隊購物或誘導、欺騙、強迫或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罰款、吊銷導游證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是嚴厲打擊欺客宰客旅游景區。對於景區管理服務水平低、設施設備安全不達標、餐飲客房衛生和環境秩序差,景區周邊拉客宰客等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五是嚴厲打擊手續不全以及強制購物的旅游車輛及購物店。對於旅行社租用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資質的“黑車”以及客運車輛司機充當“導游”違法行為的﹔“購物店”與旅行社相互勾結,不明碼標價或者標價信息不全、虛假打折、隨意漲價、欺客宰客、強制購物等違法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