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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寧夏採取六項措施持續開展“戲曲進校園”活動
發布時間:2018-06-11 10:27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 2018-06-11

  201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集中組織戲曲表演團體和當地戲曲名家以小分隊形式,通過“2+X”方式,即為所到學校組織1場戲曲經典唱段(或折子戲)演出、開展1次戲曲知識普及講座(或互動表演),持續開展“戲曲進校園”活動。全年安排展演展示活動800場,覆蓋全區30%以上各類學校,並建成一批戲曲傳承基地,深入推進京劇、秦腔、眉戶、道情、花兒等寧夏現存戲曲劇種以及非遺傳承項目進校園。

  優選承辦主體。選定“戲曲進校園”任務承接主體為專業戲曲院團及各地具備一定條件的民間戲曲社團組織。承接任務的民間戲曲社團組織明確要求是一支較穩定的演藝團隊且常年能開展各類戲曲表演活動,同時具有一定數量、能夠開展戲曲輔導講座的專業戲曲表演人才或當地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戲曲票友。

  加強培訓輔導。充分利用當地戲曲名家資源,依托當地文化館站或專業戲曲院團,對本地“戲曲進校園”任務承接主體的業務骨干進行戲曲知識、專業技能的培訓輔導,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表演水平和綜合能力。

  建立活動檔案。按照“一場一檔”的工作要求,任務承接主體建立《“戲曲進校園”工作日志》,以文字、圖片方式詳實記錄每場活動的時間地點、表演節目、輔導講座內容等基本情況,並填寫《“戲曲進校園”活動回執單》,作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據。

  嚴格監督考核。繼續推行展演活動學校評價重信息反饋、五市評價重跟蹤督促、自治區評價重獎優罰劣的上下結合、動態管理的監管考評機制。演出承接主體如存在弄虛作假、或學校對其演出質量嚴重不滿的,查實後,將在全區范圍內通報批評並取消其承接資格。

  明確責任分工。五市教育局負責確定展演活動承接學校,並督導其做好場地提供、師生組織、課時調整、安全保衛等各項工作。五市文化局負責精選任務承接主體並組織開展“戲曲進校園”展演展示活動和輔導培訓工作,會同教育部門共同做好展演節目的審核、傳承基地的扶持等工作。

  籌措工作經費。將“戲曲進校園”展演納入當地公益性文化活動政府採購序列,籌措相應經費。自治區將本著“分級負擔、擇優補貼”的原則,對各地“戲曲進校園”演出任務承接主體,年底根據考核情況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