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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舉行法律顧問聘任儀式
發布時間:2020-05-14 12:08 來源: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李曉霞
信息來源: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0-05-14

  5月13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舉行法律顧問聘任儀式,副廳長呂霞出席並講話,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機關各處室、省文物局、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

  會議指出,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聘任法律顧問,是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是建設法治政府、法治文旅的重要保障,是推進文化和旅游名省建設的現實需要。文化和旅游系統堅持把落實法律顧問制度作為一項常態工作,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法治文旅一體建設,把文化旅游領域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各項工作納入法治軌道,確保法治文旅建設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

  會議要求,一是強化法治意識。法治政府、法治文旅建設要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引,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和青海省委關於依法治省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人民主體地位、依法行政、奉法強省落實到推動文旅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促進政府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高效運行。二是強化法治思維。要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管理文化和旅游工作,加強內部風險防控,在行政決策、執行職務過程中按照法律的邏輯和方式,來思考、分析、解決問題,全面抓好法律法規的學習研究運用,做到吃透上情、了解下情、熟悉行情,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三是強化法治建設。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的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確保各項決策始終置於法規之下、程序之中。嚴格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建設、合同審查、立法執法等事項工作中的積極作用,有效提高文旅行業法律風險管控水平,推動法治文旅建設邁上新台階,實現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