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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青海省文化和旅游領域信用承諾信用修復機制實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全省文化和旅游領域社會信用水平,營造優良信用環境。
方案要求,要按照依法依規、改革創新、協同共治原則,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建立信用承諾機制,簡化市場主體申請文化和旅游市場准入手續,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市場活力。要積極探索建立信用修復機制,督促失信市場主體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在文化和旅游領域實現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
方案提出,信用承諾的適用對象為在青海省區域內向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提出行政事項申請的文化和旅游企業。信用承諾的主要內容為承諾本單位(個人)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全面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承諾提供的所有資料均合法、真實、有效﹔承諾嚴格依法規范誠信地開展旅游經營服務活動﹔承諾自覺接受政府部門、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新聞輿論的監督檢查﹔承諾向社會公示信用信息等。
據悉,自2020年10月10日起,青海省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全面實行申請人信用承諾管理制度。(唐仲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