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全國聯播 > 山西
山西
山西:旅游市場黑名單管理出細則
發布時間:2020-08-18 15:16 來源:中國旅游報 編輯:張靜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報 2020-08-18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研究制定的《山西省旅游市場黑名單管理工作細則(試行)》近日實施。細則共16條,對列入旅游市場黑名單的情形及懲戒措施等作出規定。
  根據細則,列入山西省旅游市場黑名單的情形包括: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在旅游經營活動中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的﹔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處罰的﹔旅游市場主體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屬於旅游市場主體主要責任的﹔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造成游客滯留或者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連續12個月內兩次被列入旅游市場重點關注名單的等。
  根據細則,對列入山西省旅游市場黑名單的旅游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實施的懲戒措施包括: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檢查頻次,加大監管力度,發現再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列入黑名單期間,依法限制其擔任旅游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已擔任相關職務的,按規定程序要求變更,限制列入黑名單的市場主體變更名稱﹔對其新申請的旅游行政審批項目從嚴審查﹔對其參與評比表彰、政府採購、財政資金扶持、政策試點等予以限制﹔以文件形式向各相關部門推送旅游市場黑名單信息,發起聯合懲戒。(王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