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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規范旺季旅游市場秩序
經營主體調價需提前1個月公布
發布時間:2022-07-22 14:12 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周祎
信息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2022-07-22

  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旺季旅游市場秩序,提升服務質量,維護旅游及配套服務行業價格秩序,保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A級旅游景區、旅游星級飯店和等級民宿等旅游經營主體,要嚴格執行相關部門的備案制管理,一經備案不得擅自調整備案價格標准﹔對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調整具體價格水平、淡旺季票價執行時間、出台優惠政策等信息,需提前1個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