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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公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共圖書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23年5月31日通過,將於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條例》共有總則、建設、運行、服務、附則五章,為提升公共圖書館服務效能,促進公共圖書館事業高質量發展,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提高公民科學文化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堅定文化自信,推進文化潤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而制定,適用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公共圖書館的建設、運行與服務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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