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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兵團財政局聯合印發《支持兵團旅行社引客入兵團獎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以接待旅游團隊至少游覽兵團1個A級旅游景區且在兵團轄區內賓館住宿1晚、用1頓正餐為引客人數認定標准,對接待旅游團隊人數總量排名前十的兵團旅行社,按照排名等次和引客人數最低限額雙標准,分別給予5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的獎補。
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是在十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基礎上,由兵團兩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聯合制定。“年內向兵團輸入游客30萬人次以上,排名第一的旅行社,可獲得500萬元的獎補﹔向兵團輸入游客25萬人次以上,排名第二的旅行社,可獲得400萬元的獎補。”
根據《辦法》,旅行社申請獎補資金時,需填寫兵團旅行社引客入兵團獎補書面申請報告、申請表及《兵團旅行社引客入兵團旅游團隊月度匯總表》,並提交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台團隊行程單、旅游合同、團隊游客名單、訂房訂餐通知單、導游報賬單、團隊核算單等證件和相關憑據。(王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