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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浙江省鄉村旅游促進辦法(草案)》審議通過
發布時間:2023-02-09 09:25 來源:中國旅游報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報 2023-02-09

  近日,浙江省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鄉村旅游促進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後續將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

  《辦法》共6章49條,重點針對消費者和基層反應強烈的鄉村旅游新業態安全問題,明確了經營要求、細化標准,填補了鄉村旅游新業態監管空白。《辦法》還對露營營地、玻璃棧道、熱氣球等旅游項目的監管責任予以明確,並對鄉村旅游經營存在的強行推銷產品、哄抬物價、摻雜、摻假等問題予以規范。

  在推進鄉村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方面,《辦法》注重規劃引導,對鄉村旅游資源進行全面普查評價、有機整合、系統提升,要求編制鄉村旅游專項規劃﹔注重產業融合,加強鄉村旅游產業與文化、農業、體育、教育等產業融合發展﹔注重綠色轉型,要求嚴格遵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等規定,推動節能降碳技術在鄉村旅游發展中的應用﹔注重集群化發展,支持創建鄉村旅游重點村鎮、景區村鎮、等級鄉村民宿等品牌,發揮典型示范和引領帶動作用。

  在發揮鄉村旅游對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促進作用方面,《辦法》規定,在經營模式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開辦鄉村旅游企業、成立股份制合作社、委托專業團隊等方式經營鄉村旅游產業﹔在收益分配上,要求建立合理穩定的利益分配機制,支持農民通過保底收益加按股分紅、利潤返還等模式共享鄉村旅游發展收益﹔在促進就業上,鄉村旅游經營者與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採取合作開發旅游項目等方式提供就業崗位﹔在旅游購物上,推動鄉村旅游經營者生產、銷售鄉村旅游商品,增加鄉村旅游收入。

  此外,《辦法》還設置專章,將鄉村旅游發展與鄉村各領域政策措施有效銜接,給予全方位的制度保障。(陶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