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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新聞
加大執法監管力度 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文化和旅游部扎實開展文化市場執法領域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專項行動
發布時間:2022-06-13 14:36 來源: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 編輯:周祎
信息來源: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 2022-06-13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於2021年6月正式施行以來,文化和旅游部指導各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及時准確適用相關規定,持續加強執法監管,為規范文化市場經營秩序、營造青少年健康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為進一步加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貫徹實施工作,文化和旅游部於近期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了文化市場執法領域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組織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加強對文化市場經營場所、營業性演出活動的執法檢查,集中查處損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文化和旅游部督促指導各地全面開展專題部署、集中查處等工作,以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未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提示、未核實身份信息、組織未成年人進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為重點,嚴查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經營場所和營業性演出活動。目前,北京、天津、河北、江蘇、山東、湖南、雲南等20余個省(區、市)已查辦一批涉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案件,安徽、福建、江西等地已先行公布轄區典型指導案例,震懾了違法行為,淨化了市場環境。 

  為更加准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開展執法監管,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文化和旅游部還通報了部分典型指導案例,具體情況如下: 

  案例1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某音樂餐廳織未成年人進行危害其身心健康表演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某音樂餐廳2022年1月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有未成年人參與,其演出以觀眾打賞方式開展。演出活動中,演員為獲打賞而迎合觀眾,並於演出結束後到台下與觀眾互動,不適宜未成年演員參與。對該機構組織未成年人進行危害其身心健康表演活動的行為宜春市文聞出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  天津市津南區某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疫情期間擅自經營且違規接納未成年人 

  天津市津南區某網吧有限公司於2022年3月違反津南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暫停部分場所運營的要求擅自從事經營活動,並違規接納4名未成年人上網,情節嚴重。對該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違反疫情防控要求擅自經營、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的行為,津南區文化和旅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其停業整頓(自津南區文化娛樂場所恢復運營之日起計算),並處罰款15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  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某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多次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案 

  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某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2021年因違規接納未成年人受到行政處罰後,於2022年1月再次違規接納未成年人,並使用他人身份證件為未成年人上網提供便利,情節嚴重。對該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的行為,官渡區文化和旅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給予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案例4  湖北省十堰市某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設備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 

  湖北省十堰市某游藝娛樂場所於2022216日(星期三),將其設置的電子游戲機提供未成年人消費。對該場所將其設置的電子游戲設備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行為,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3萬的行政處罰  

  案例5  貴州省貴陽市某歌舞娛樂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案 

  貴州省貴陽市某娛樂有限公司於2022年3月接納2名未成年人進行歌舞娛樂消費。對該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的行為,貴陽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