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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藝術研究院關於公開選聘法律顧問單位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3-03-30 14:27 來源:中國藝術研究院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中國藝術研究院 2023-03-30

  為進一步推動中國藝術研究院法治建設,提升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務保障我院各項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法律顧問單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及條件

  本次選聘1家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單位。入選條件為:

  (一)住所地位於北京市,成立5年以上,專職執業律師不少於20人,運行規范,業績優良﹔

  (二)具有3年以上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提供法律服務的經歷﹔

  (三)具有較為豐富的訴訟從業經驗﹔

  (四)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受到司法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紀律懲戒﹔

  (五)獲得“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優秀律師事務所”稱號,長期從事文化藝術相關領域法律事務並取得良好業績的,優先予以考慮﹔

  (六)參選律師事務所需指派符合以下條件的執業律師提供服務:

  1.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紀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2.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未受過刑事處罰﹔

  3.取得律師執業資質,具有5年以上法律服務經驗﹔

  4.具有良好的理論素養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在所從事的法律實務工作領域具有一定專業影響力﹔

  5.擔任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法律顧問者優先予以考慮。

  二、法律顧問單位主要職責

  (一)向我院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信息,為我院重大決策、重要措施等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我院規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論證、合法性審查等相關工作﹔

  (三)參與合作項目的磋商、談判,協助起草、修改、審查法律文書,對以我院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協議進行合法性審核並提供審核意見﹔

  (四)參與處理或者代理民事訴訟、勞動爭議、商事仲裁或者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五)參與處理可能發生或已經面臨的人事派遣、勞務用工、政府採購等風險或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律師意見,參與糾紛的談判、協商,根據需要出具律師函、律師意見書等﹔

  (六)協助開展法律培訓、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對我院領導干部職工進行法治講座和法律知識培訓活動每年不少於3次﹔

  (七)其他由我院提出,經雙方確認的法律服務事項﹔

  (八)服務期滿提供年度法律服務報告。

  法律顧問單位的具體權利義務,以雙方最終簽訂的法律顧問合同為准。

  三、服務期限及費用

  服務期限為一年,自2023年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止。服務良好的到期可續簽合同。

  服務費用一年不超過25萬元,合同約定之外的訴訟費另計。

  四、選聘程序與方式

  (一)發布信息

  公開選聘信息通過中國藝術研究院門戶網站及其他平台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提交材料

  有意參加選聘的律師事務所,請於2023年4月14日18:00前(以送達簽收時間為准)通過郵寄和郵件方式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師事務所基本情況(包括人員規模、主要業務領域、以往業績,特別是從事法律顧問相關業績及代表性案例等,請列舉3項),並對符合選聘條件情況作出說明﹔

  2.法律顧問單位報名表﹔

  3.擬作為我院法律顧問團隊的基本情況﹔

  4.根據法律顧問單位主要職責,提出相應的工作方案及報價明細。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西路81號中國藝術研究院﹔郵編:100012﹔收件人:院辦公室﹔聯系電話010-64813396。請注明參聘法律顧問單位。

  郵箱地址:yuanbanlvshi@163.com

  電子材料統一形成PDF格式,郵件標題為“參聘法律顧問單位+律師事務所名稱”。  

  紙質材料一式六份,所寄材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還。

  (三)材料評審

  書面材料提交期限屆滿後,中國藝術研究院將對應聘單位材料進行評審,確定選聘陳述入圍單位。

  (四)現場陳述

  中國藝術研究院組織入圍單位進行現場選聘陳述,陳述時將要求服務團隊負責人和駐場律師進行現場答問,重點考察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集中陳述時間另行通知。

  (五)結果公示

  選聘法律顧問單位名單在中國藝術研究院網站及其他平台公示5個工作日。

  (六)簽訂合同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中國藝術研究院與法律顧問單位簽訂法律服務合同。

  附件:

  1.法律顧問單位報名表

  2.法律顧問團隊擬派律師基本情況表


  中國藝術研究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