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專項工作 > 全國青少年藝術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
全國青少年藝術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
文化部辦公廳關於舉辦第三屆全國“梨花杯”青少年戲曲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1-19 15:00 來源: 編輯:科技教育司
信息來源: 2018-01-1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

由文化部主辦,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和中國戲曲學院承辦的第三屆全國“梨花杯”青少年戲曲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將於2018年8月在北京舉行。請按照活動章程規定,認真做好參展組織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屆全國“梨花杯”青少年戲曲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章程


                          文化部辦公廳

                                                        2018年1月17日

附件


第三屆全國“梨花杯”青少年戲曲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章程

    一、總則

(一)宗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展示我國戲曲專業教學成果,促進戲曲教學經驗交流,提高教學質量和表演水平,推出優秀青少年戲曲人才,推動我國戲曲教育事業的全面健康發展。 

(二)展示活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辦,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和中國戲曲學院承辦。

    (三)展示活動由第三屆全國“梨花杯”青少年戲曲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組織委員會主持全面工作。組委會下設專家組和辦公室。

    二、展示活動內容

(一)個人展示

1.分為京昆青年組、京昆少年組、地方戲青年組和地方戲少年組4個組別。

2.劇目1個,時長為10-15分鐘。

(二)集體展示

1.分為青年組和少年組2個組別。

2.參演主要角色為2-5人。

3.劇目1個,少年組時長為15-20分鐘,青年組時長為20-25分鐘。

(三)戲曲伴奏音樂展示

1.分為青年組和少年組2個組別。

2.演奏人員人數為3-12人。

3.曲目1個,時長為5-8分鐘。須為傳統戲曲樂隊組合形式的唱段伴奏,由本校學生演員助演,脫譜演奏。

(四)展示要求

    1.報名參展的學生應是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全國各類藝術院校的戲曲專業學生,2018年7月30日前注冊在校的全日制學生,不包含在職、進修等學生。

    2.少年組為各院校的中專在校生﹔青年組為各院校28周歲以下(1990年8月1日後出生)的大專、本科在校生。

    3.參展所選劇(曲)目原則上應與學生所處學習階段相對應,體現學校課程設置的合理性和教學規范性,突出劇種的特色和基本功,能夠充分展示學生專業水平。

三、展示活動安排

(一)程序

1.報名

此次展示活動由院校自行組織選拔並按規定時間及要求向組委會報送報名資料。

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5月15日

2.遴選

組委會組織專家組審看報名音像資料,遴選參加現場展示活動的人員及節目。

公布參加展示活動名單時間:2018年6月22日前

3.現場展示

2018年8月19日至24日在中國戲曲學院舉行現場展示活動。

(二)報名事宜

    1.參加展示的學生由所在院校統一組織報名,並選派領隊1名。

2.名額要求

(1)個人展示:京昆青年組、京昆少年組、地方戲青年組和地方戲少年組每校每組不超過2人。

(2)集體展示:青年組、少年組每校每組各1個劇目。

(3)戲曲伴奏音樂展示:青年組、少年組每校每組各1個曲目。

(4)每個節目限報1-3名指導教師。

(5)第二屆全國青少年戲曲比賽中獲得青年組金獎者不可報名參加展示活動﹔獲得少年組金獎者,不可報名參加少年組展示活動,可報名參加青年組展示活動。

3.報名材料: 

    (1)報名表

    (2)領隊、指導教師、展示學生個人彩色證件照1張﹔集體展示和戲曲伴奏音樂展示集體劇照2張。

(3)個人、集體劇目和戲曲音樂伴奏中的每名學生身份證(戶口本)和學生證掃描件。

    (4)報名音像資料

    ①錄制符合章程規定的自選劇(曲)目1個。

    ②在錄制音像內容中不得出現任何有關學生姓名、單位、組別等身份識別信息。表演須代表真實水平,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報送單位展示資格。

③音像制作採用單機中全景拍攝,禁止任何多機位拍攝及後期剪接。

(5)報名方式及報名材料具體要求等信息,將於2018年4月公布,詳見文化部網站(http://www.mcprc.gov.cn/,文化資訊-專項工作-全國青少年藝術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和中國戲曲學院網站具體通知。

    4.報名聯系方式

聯系人:魏琦

電  話:010-63351029   13260193709

地  址:北京豐台區萬泉寺400號中國戲曲學院藝術實踐管理處

(三)經過遴選到現場參加展示活動的人員和節目,由文化部頒發展示證書以資鼓勵。

    四、注意事項
   (一)參加展示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本章程各項規定,違者將取消展示資格。

    (二)組委會及主辦方擁有本屆展示活動音像制品的電視播放權、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發行權。參加展示者有義務參加組委會及主辦方組織安排的綜合匯報演出、巡演以及其他公益性演出。

    (三)展示活動不收取報名費,參展者所需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四)本章程由本屆展示活動組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