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业务主管各社会组织:
根据文化部港澳台办有关通知精神,拟于2012年开展对台文化交流工作的我部所属社会组织,可填报《2012年文化部对台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doc,请点击下载),以便纳入2012年文化部对台文化交流重点项目。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填报,报表请于2011年12月8日前报送文化部办公厅社团管理处。
联系电话:59881351。
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201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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