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化部手机端 > 机构简介 > 机构设置 > 主管社团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文化部业务主管基金会2011年年度检查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1 10:46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12-02-21

文化部业务主管各基金会: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基金会应当于每年331日前接受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民政部关于基金会2011年年度检查事项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填报,于310日前将2011年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上报文化部,以便完成年检初检工作。对于2010年年检中发现问题的基金会,要同时上报2010年度整改意见书。此外,对于法人登记证书号码尾数为2的基金会,民政部将委派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专门审计。

基金会年检联系单位:文化部办公厅社团管理处

联系电话: 010-59881312    张俊苹

           010-59881351    李跃兴

    传真: 010-5988131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

文化部办公楼303房间

填报操作咨询:010-64459047\64459147114

                       

                         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民政部关于基金会2011年年度检查事项的公告》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我部对基金会实施2011年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部登记的基金会均须参加2011年年检。

二、年检网上填报系统将于2012年2月25启动,参加年检的基金会须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在网页右侧的“网上办公”平台中找到基金会专栏,点击“网上填报”,进入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填写年度工作报告。网上报送成功后,请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与年度审计报告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送交我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1年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格式与上年比均有修改,填写时请加以注意。(请在中国社会组织网“表格下载”中下载)

三、年检结果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的“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基金会在结果公布后的10日内持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我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加盖年检印章。

四、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规定,我部指定《中国社会报》和《公益时报》为我部登记基金会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的媒体。基金会应当于年检结果公告后30日内,将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在《中国社会报》或《公益时报》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由我部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公布。

 

《中国社会报》联系电话:010-66061778

《公益时报》联系电话:010-659536961878

 

 

基金会年检联系单位: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

联系电话: 010-85120150     

           010-85120152    沈东亮

           010-8512015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516

填报操作咨询:010-64459047\6445914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