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社会组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通知精神,目前,文化部人事司印发了《关于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人函[2015]127号)(见附件),决定从2015年5月至9月在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中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专项督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抽查。
请各业务主管社会组织高度重视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工作,围绕通知中的督查内容,梳理、检查本单位已取消职业资格的落实情况,清查尚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情况,认真填报《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情况统计表》和《尚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情况统计表》,并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统计报表及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含电子版)报送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881313,010-59881351
附件:1.文化部人事司《关于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人函[2015]127号)
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文化部人事司关于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
人函[2015]127号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69号),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巩固职业资格清理成果,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拟于近期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
(一)《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
以上文件均为公开文件,可在网上查询到具体内容。
二、督查内容
督促检查本司局、各单位(包括直属机构、社会组织、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上述文件情况和尚在组织实施的各类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具体包括:
(一)各司局、各单位(包括直属机构、社会组织、集团公司)对于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是否已取消;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否已取消。
(二)各司局、各单位(包括直属机构、社会组织、集团公司)就取消的职业资格是否已制定后续措施和办法,是否已建立职业资格组织实施工作长效机制。
(三)清查各司局、各部门(包括直属机构、社会组织、集团公司)目前尚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情况,包括:资格名称、设置部门(单位)、实施部门(单位)、设置依据及收费情况。
三、督查方式及时间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抽查。督查活动开展时间为2015年5月-9月。
四、有关要求
(一)各司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工作。此次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摸清职业资格底数、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径,是加强职业资格监督管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各司局、各单位要提高对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梳理,检查本司局、各单位(包括直属机构、社会组织、集团公司)已取消职业资格的落实情况,清查尚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情况。
(二)各司局、各单位要在梳理分析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并填写《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情况统计表》和《尚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情况统计表》。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文化部人事司。如自查后,本司局、本单位未开展职业资格相关活动,也请在报告中注明。
附件:1.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情况统计表》
2.尚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情况统计表
文化部人事司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