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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司
文化部计财司举办文化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培训班
发布时间:2007-02-08 14:12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07-02-08

   

    按照《文化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工作安排,为使文化部系统各单位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督促各单位做好自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我部于2007年1月23日至25日举办了文化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培训班,36家预算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文化部计财司副司长、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主任赵雯同志做了开班讲话。她在讲话中谈到,近年来,文化部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成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资产管理工作起步较晚,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是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家底不清,账实不符,资产处置不规范等。为此我部将以此次资产清查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部的工作。要求各单位在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面清查,不留空白,按时保质地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此次培训班,我们邀请了财政部教科文司事业资产处董为民处长和行政政法司行政资产处吕建平副处长亲自授课,他们分别就《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董为民处长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大家一致认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有效配置资产,促进事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具体执行单位,我们将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不断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吕建平副处长对这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资产清查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过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各单位对清查的范围和内容有了进一步认识,对资产清查工作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大家深刻认识到,通过这次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单位“家底”,准确掌握现有资产数量、构成、使用情况,发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将为今后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文化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奠定良好的基础。 

    为使各单位更好地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培训班上还就如何填报资产清查报表、基础表;如何操作资产清查报表软件系统等进行了系统的培训。
    通过这次培训,各单位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同志对相关政策、操作程序、具体方法有了直观的了解,为各单位做好此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各单位的实施方案正在陆续上报,自查工作即将有序地开展。下一步我们将及时了解各单位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监督指导各单位做好自查阶段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