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文化文物统计年报数据显示,2002年广东省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达10.81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增长21.30%;同期,全省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71%,比上年增加0.03个百分点。
一、广州、深圳、广东省直属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超2亿元。
2002年,广州、深圳、广东省直属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均超2亿元。广州市继续保持领先地位,达2.68亿元,比上年增长2.34%;深圳、广东省直属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其中,深圳市为2.29亿元,比上年增长18.75%;广东省直属为2.02亿元,比上年增长35.55%。广州、深圳、广东省直属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总额占广东全省总额的64.61%。
二、广东省中山、潮州、阳江、清远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增幅大。
2002年,中山市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为2653万元,比上年增长205.29%;潮州市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为1141万元,比上年增长104.11%;阳江、清远两市文化文物政补助收入增幅分别为98.42%、96.07%。
三、广东省河源、肇庆、云浮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呈下降趋势。
2002年,河源市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大幅下降,由上年的979万元降为531万元,下降45.76%,且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仅为0.24%,均为广东省最低水平。肇庆、云浮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分别比上年下降7.14%、6.26%。
四、全省有9个市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0.5%以下,地区差异大。
2002年,广东省有9个市的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0.5%以下,分别为湛江、珠海、惠州、汕尾、揭阳、江门、阳江、茂名、河源。广东省各地对文化投入地区差异大,文化文物财政补助收入占当地财政总支出比重最高的为0.83%,最低的仅占0.24%,两者相差0.5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