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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司
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发布时间:2005-09-29 09:03 来源: 编辑:yin
信息来源: 2005-09-29
“十五”期间,浙江省文化文物事业、产业蓬勃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与全省GDP相比,因起步晚,有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表现在比重仍偏低,速度仍过缓,未完全摆脱基础薄、竞争力弱的状况。
据统计,文化机构数、人员数较“九五”期末有所增长。至2004年止,全省文化产业机构数为20302个(小文化概念,统计范围为文化系统内以及文化市场管理范围内的所有从事文化行业的单位,以下同),从业人员10万余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722个,17421人;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23.9亿,较2000年增加27.9亿,增长了近二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有所上升,较2000年增长了0.11个百分点。(具体见附表,其中2004年度有关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核算数字,最后以《2004年度浙江省文化文物资料》为准,以下皆同)
同全国其他省市比(同口径比较),浙江省的文化产业无论在数量或质量上都位于各省市的前列,仅2003年,浙江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已达41.93亿,位居全国第一。
但是同浙江省第三产业和GDP的总量、发展速度、水平相比,我省的文化产业发展明显滞后,大多数文化产业单位仍还处于求生存、求数量的粗放型经济发展阶段,文化产业比重偏低的现象还长期存在。如:2004年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数的比重仅为0.4%,同国外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相比, 我省的这一比重明显偏低。而英国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占总从业人员数的比重为5%;澳大利亚从事文化产业人员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为10%。
今人期待的是,虽然浙江省的文化产业发展还不充分,但发展空间十分巨大。据有关研究表明,当人均GDP达3000美元以上,人民生活水平越过温饱走向小康,社会对文化的需求就会强烈凸现,文化产业就会得到蓬勃发展。据统计2004年浙江省人均GDP已达2900美元,已为浙江省的文化产业发展准备了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