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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省文化文物事业费增长7%
发布时间:2006-05-23 10:19 来源: 编辑:yin
信息来源: 2006-05-23

据统计,2005年广东省文化文物事业费(即财政拨款,下同)达15.56亿元,比上年增加1.02亿元,增长7 %;全省财政总支出2287.54亿元,增长23.48%。文化文物事业费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0.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一、深圳市文化文物事业费居全省首位

2005年,深圳市文化文物事业费3.43亿元,居全省首位,比上年增加4539万元,增长15.26%;广州市3.12亿元,居全省第二,比上年减少2616万元,下降7.74%。全省文化文物事业费超过1亿元的还有东莞 (1.65亿元)、佛山(1.2亿元)。全省有13个市经费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增幅超过10%的有东莞、江门、潮州、珠海、云浮、清远、深圳、湛江、汕头;广州、韶关、茂名、肇庆、惠州、梅州、河源、阳江七市文化文物事业费有所下降。

二、东莞文化文物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连续三年超1%

2005年,东莞市文化文物事业费1.65亿元,增长39.72%;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4%,比上年增加0.13个百分点。省直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92%,居全省第二;云浮市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86%,居全省第三。全省只有东莞、江门、珠海、潮州、云浮五市文化文物事业费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有所上升;汕头市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与上年持平;省直及其余15市文化文物事业费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均呈下降趋势。全省还有7个市事业费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低于0.5%,分别为湛江、茂名、惠州、汕尾、河源、阳江、揭阳,其中茂名市文化文物事业费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仅0.23%,仍居全省最低水平。

三、全省文化文物事业费的增幅远远低于全省财政收入的增幅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的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2005年,广东省财政收入1806.01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8.41%,广东省文化文物事业费增幅低于财政收入增幅11.39个百分点。全省只有珠海、江门、东莞、潮州4个市文化文物事业费的增幅高于当地财政收入的增幅。

四、全省文化文物事业费地区差距大

2005年,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佛山)文化文物事业费10.44亿元,占全省的67.09%,比上年增加1.12个百分点;粤北山区(韶关、河源、梅州、惠州、肇庆、清远、云浮)1.46亿元,占全省的9.37%,比上年下降0.88个百分点;东西两翼(汕头、汕尾、揭阳、潮州、湛江、阳江、茂名)1.05亿元,占全省的6.75%,比上年增加0.18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地区是粤北山区的7倍,是东西两翼地区的10倍。从文化文物事业费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看,珠江三角洲地区为0.71%,粤北山区为0.52%,东西两翼为0.42%。

五、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四省文化文物事业费投入情况对比

文化文物事业费总额居第一。广东文化文物事业费15.56亿元,浙江文化文物事业费14.88亿元,江苏文化文物事业费9.84亿元,山东文化文物事业费7.25亿元。在四省中,广东文化文物事业费居第一,比浙江、江苏、山东分别多0.68亿元、5.72亿元、8.31亿元,分别高4.6%、58.1%、114.6%。

文化文物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居第二。广东文化文物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0.68%,浙江文化文物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1.18%,江苏文化文物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0.60%,山东文化文物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0.49%。在四省中,广东文化文物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居第二位,比浙江低0.5个百分点,比江苏、山东分别高0.08个百分点、0.19个百分点。

人均文化文物事业费居第二。广东人均文化文物事业费16.92元;浙江人均文化文物事业费30.38元;江苏人均文化文物事业费13.16元;山东人均文化文物事业费7.84元。在四省中,广东人均文化文物事业费居第二位,比浙江少13.46元,低44.3%;比江苏多3.76元,高28.6%;比山东多9.08元,高115.8%。

在过去的一年里,广东省继续增加对文化文物事业的投入,但增幅减缓。与本省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相比,全省文化文物事业费增幅偏低;与本省财政支出相比,全省文化文物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偏低。与兄弟省份比,文化文物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及人均文化文物事业费远远低于浙江省。另一方面,广东省文化文物投入水平地区差距大,山区和东西两翼文化文物事业费远远落后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省建设的步伐,今年起省财政将在四年内投入1亿元,用于东西两翼文化设施建设。根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十一五”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加大文化文物事业的投入,为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

广东省文化厅 刘丽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