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重庆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88.5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29.9%,高于全市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
一、2006年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2006年,重庆市实现生产总值3491.57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全市人均生产总值12457元。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再上新台阶。其中,文化产业的不断增长,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推进了和谐重庆建设。
(一)文化产业增加值总体情况。2006年,重庆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88.5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29.9%,超过当年GDP增长速度17.7个百分点;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5%,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见表1)。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率为5.4%,拉动全市GDP增长0.7个百分点。
(二)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层发展情况。从文化产业组成的三个层次看:2006年,核心层实现增加值48.06亿元,实际增长19.4%,增速较慢;外围层实现增加值26.39亿元,实际增长43.9%,增速居中;相关层实现增加值14.12亿元,实际增长48.5%,增速最快。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实现的增加值之比为54.3:29.8:15.9(见图1)。
表1: 2006年重庆市文化产业主要指标
层别 |
文化产业分类 |
增加值(亿元) |
从业人员(万人) |
合 计 |
88.57 |
28.89 | |
核心层 |
核心层小计 |
48.06 |
13.20 |
一、新闻服务 |
0.14 |
0.026 | |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
27.67 |
9.25 | |
三、广播电影电视服务 |
7.73 |
1.19 | |
四、文化艺术服务 |
12.52 |
2.73 | |
外围层 |
外围层小计 |
26.39 |
7.48 |
五、网络文化服务 |
0.56 |
0.20 | |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
19.38 |
5.02 | |
七、其它文化服务 |
6.45 |
2.26 | |
相关层 |
相关层小计 |
14.12 |
8.21 |
八、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 |
5.85 |
2.67 | |
九、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
8.27 |
5.54 |
(三)文化产业增加值分行业发展情况。在文化产业的9大行业类别中,实现增加值最多的行业是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其增加值达到27.67亿元;其次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达到19.38亿元。实现增加值最少的行业是新闻服务,其增加值为0.14亿元,其次是网络文化服务,其增加值仅为0.56亿元。从分行业人均增加值看,人均增加值最高的行业是广播电影电视服务,达到6.50万元;其次是新闻服务,达到5.38万元。人均增加值最低的行业是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仅为1.49万元,排在
图1:
倒数第二位的是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为2.19万元(见图2)。
图2:
(四)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情况。2006年,重庆市文化产业吸纳从业人员28.89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8%。分层看,核心层共有从业人员13.20万人,占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45.7%;外围层共有从业人员7.48万人,占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25.9%;相关层共有从业人员8.21万人,占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28.4%。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从业人员之比为45.7:25.9:28.4。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中有近一半的人员集中在核心层。
分行业情况看,从业人员最多的是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达到9.25万人,其次是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达到5.54万人。从业人员最少的行业是新闻业,仅有0.026万人,其次是网络文化服务,有0.2万人。
(五)民营文化产业发展迅速。2006年,全市民营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61.38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的69.3%,比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高16.2个百分点。
(六)文化消费有所增长。2006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70元,比上年增长12.9%;在消费支出中,文化娱乐教育类支出为1449元,增长4.2%,占人均消费性支出总额的15.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74元,在消费支出中,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支出190元,占人均消费性支出总额的8.6%。
二、重庆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与全国及相关省市的比较
(一)重庆文化产业增加值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通过对统计数据分析看出,当年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比全国略好。2006年全国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是5123亿元,同比增长17.1%,重庆是88.57亿元,同比增长29.9%。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超过当年GDP增速6.4个百分点,重庆超过当年GDP增速17.7个百分点。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是3.4%,重庆文化产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是5.4%。
(二)与相关省市的比较。2006年,成都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91.0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3%;郑州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82.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1%;宁波、南京、西安等城市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均在3%以上。重庆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2.5%,低于这些城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所占GDP的比重。
三、重庆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文化产业虽然发展较快,但产业结构仍需调整。2006年,全市文化产业中“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实现的增加值之比为54:30:16,“外围层”和“相关层”所占的比重和总量明显偏低。这与2006年全国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增加值之比42:18:40相比差别较大。从全国的文化产业结构看,全国文化产业发展仍以核心层为主,这一点与重庆没有多大区别,但全国文化产业的相关层很发达,其比重占到了整个文化产业增加值的40%,而重庆文化产业的相关层仅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6%。可见,重庆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结构仍需调整,特别是需要尽快采取措施,加快重庆市文化产业相关层的发展。同时通过相关层文化的发展,带动更多的人员就业。
(二)重庆市文化产业人均增加值偏低且发展不平衡。2006年,全市文化产业人均增加值为3.07万元,尽管比上年增长了28.0%,但比当年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45万元。重庆市文化产业人均增加值行业发展水平也不平衡,最高行业人均增加值(广播电影电视服务)达到6.50万元,是最低行业人均增加值(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的四倍多。
(三)公有文化经济发展较慢。2006年,全市民营文化产业增加值61.38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高达69.3%,比上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全市公有文化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仅为30.7%,比上年略有下降。全市公有文化经济发展缓慢(见图3)。
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