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07年底,广东省已建立文化站机构1597个,其中山区7市(韶关、河源、梅州、惠州、肇庆、清远、云浮)有文化站机构648个,东西两翼7市(汕头、汕尾、揭阳、潮州、湛江、阳江、茂名)有文化站机构537个,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文化站机构数占全省的74.2%。但由于经济落后,这些文化站面临人员少、素质低,投入不足,藏书不足,现有场所利用率不高等问题。2007年我厅对全省文化站进行评估定级,全省未达标站561个,其中山区7市占207个,东西两翼占342个,98%的未达标站分布在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人员紧缺,素质偏低
广东省山区7市共有文化站648个,从业人员1349人,平均每站2人,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69人,中、高级职称人员仅占5.9%;有594个文化站没有中、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占文化站总数的91.7%。东西两翼7市共有文化站537个,从业人员1607人,平均每站3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46人,中、高级职称人员仅占3.2%;有493个文化站没有中、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占文化站总数的91.8%。
(二)财政投入不足,人员经费比重大
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文化站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2007年,广东省山区7市文化站财政拨款总额2255万元,平均每站财政拨款3.5万元;人员经费1753.6万元,占财政拨款的77.8%。东西两翼7市文化站财政拨款总额1286.2万元,平均每站财政拨款2.4万元;人员经费1076.8万元,占财政拨款的83.7%。另一方面,山区7市共有59个站无财政拨款,占文化站总数的9.1%;有68个站财政拨款不足1万元,占文化站总数的10.5%。东西两翼地区有113个文化站无财政拨款,占文化站总数21%;有84个站财政拨款不足1万元,占文化站总数的15.6%。
(三)藏书少,活动贫乏
广东省山区7市有87个文化站没有藏书,占文化站总数的13.4%;有178个文化站没有举办训练班,占文化站总数的27.5 %;有149个文化站没有举办展览,占文化站总数的23 %;有25个文化站没有组织文艺活动,占文化站总数的3.9 %;有19个文化站没有举办任何活动,占文化站总数的2.9 %。东西两翼7市有129个文化站没有藏书,占文化站总数的24%;有231个文化站没有举办训练班,占文化站总数的43 %;有161个文化站没有举办展览,占文化站总数的30 %;有63个文化站没有组织文艺活动,占文化站总数的11.7 %;有48个文化站没有举办任何活动,占文化站总数的8.9 %。
(四)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广东省山区7市文化站公用房屋建筑面积57.87万平方米,平均每站893平方米;东西两翼7市文化站公用房屋建筑面积31.18万平方米,平均每站581平方米。山区7市有33个文化站无公用房屋,占文化站总数的5.1 %;公用房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有74个,占文化站总数的11.4 %。东西两翼7市有92个文化站无公用房屋,占文化站总数的17.1 %;公用房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有186个,占文化站总数的34.6 %。
造成文化站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领导不重视,观念滞后。有些领导对文化站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其公益性,误以为文化站建设产生不了经济效益,将其变成一种负担,让它在市场经济中自生自灭。二是欠发达地区经济薄弱、财政困难,许多地方财政是“吃饭财政”,无法安排文化站的业务经费,导致藏书少、活动少。三是大多数文化站编制不落实,任务重、待遇低,无法吸引优秀人才到文化站工作。四是一些文化站工作人员本身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等、靠、要思想严重,不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导致部分文化站设施闲置,形同虚设。
二、发展欠发达地区文化站的对策建议
1、加大投入,加强设施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粤府[2005]5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06]21号),各级财政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提高用于乡镇和村的比例。对东西两翼地区,广东省已于2005至2007年间安排3540万元扶持177个文化站建设,并将于2008年安排1000万元继续扶持50个文化站建设。但对山区文化站建设,广东省暂未安排后续资金。事实上,“山区文化建设议案”期间,省对山区文化站建设每站只补助10万元,部分地方政府由于财政困难,没有安排配套资金,造成部分项目由于欠工程款至今无法投入使用,有些文化站设施被工程队挪作他用。为充分利用、发挥文化站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建议省成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广东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财政继续安排覆盖全省欠发达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专项资金,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贯彻落实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发展文化事业的决议》中提出的“文化事业经费不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的要求,把文化站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对全省面积不足500平方米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议按照省补助20万元,市、县各补助1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同时,政府要保证文化站开展业务必须的经费,保障各项文化活动的开展。
2、积极发挥阵地作用,组织开展丰富的文化服务活动
今年初,广东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对所辖县(市、区)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文化站设施挪作他用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文化站设施挪作他用(含被其他单位挤占、单位租赁、政府拍卖等其他情况)的共78个,挪用面积合计37407平方米。文化站是基层群众文化工作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开展基层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今后应坚决制止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其用途。要充分利用文化站设施,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同时把思想道德教育、科普、法制宣传、卫生知识、体育活动等方面融入文化站工作中,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稳定文化站队伍,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切实关心和帮助基层文化工作者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保证工资的按时发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从精神上、物质上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潜能。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文化站工作。要加强思想、业务培训,促使文化站工作人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技能,不断提高其在新形势下做好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培养爱岗敬业、积极为基层文化事业服务的文化工作者。
加强文化站建设,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帮助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文化站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力争到2010年,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有文化站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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