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8日上午,《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开编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国家图书馆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文化部财务司、社会文化司和中国图书馆学会有关领导、专家出席会议。
文化部财务司副司长饶权、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综合处调研员杨力群和国家图书馆副馆长、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陈力分别代表主编部门、审批部门和编制单位讲话。饶权副司长指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07年国家开始实施“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2008年财政部设立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补助资金,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编制《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他强调,在标准的编制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要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文化站的建设规模等面积指标;二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既要体现标准的共性要求,又要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留出一定空间;三是需要与可能的关系,要兼顾农村文化建设的现实需求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立足国情,适度超前;四是案头分析与实地调研的关系,既要加强科学有效的案头研究,又要深入全面的开展调查实践,要多倾听基层文化工作者和农民群众的呼声。
杨力群处长强调了标准编制的阶段程序、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他指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是为政府投资决策服务的国家统一标准,要贯彻落实中央投资体制改革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精神,要注意区别建设标准和部门规章之间的关系。他强调,标准编制工作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握重点,面积指标的制定要按照平均、适度的原则,做到有理有据,科学合理。他同时要求编制组在保证编制质量的基础上尽量加快进度。陈力副馆长代表中国图书馆学会感谢文化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支持和信任,表示一定保质保量完成编制工作。
会议听取了编制组负责人冯守仁同志的工作汇报,讨论和审议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编制工作大纲。会议充分肯定了标准编制组扎实细致的前期工作和工作框架,认为大纲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技术路线可行,为接下来的标准编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会议原则通过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编制工作大纲,同时就地区差异、规模分级、功能划分等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根据工作大纲,本次会议后编制组将着手开展调研及初稿编制工作,计划2009年9月前完成征求意见稿,2009年底前正式报批。
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准颁布的、规定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编制任务于2008年11月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文化部随后委托中国图书馆学会承担了具体编制工作。目前,《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已经颁布实施,《文化馆建设标准》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博物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也已经启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启动,标志着一个系统、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将得到有力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