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山东省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转变,及时监测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促进各部门科学有效进行宏观管理,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山东省于近日正式启动实施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决定自2010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年报和定报工作。
5月18日,山东省委宣传部与省统计局联合召开了山东省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对全省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建立了各文化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全社会、全行业的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其中,山东省文化厅主要负责文化艺术(文物)、文化娱乐及其他文化服务业相关统计工作。山东省统计局对近年来的文化产业统计年报制度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文化产业投资情况的内容,并对增加值的核算方法进行了统一,为做好省、市间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夯实了基础。
二是建立以季报为基础的文化产业定期报表制度。从2010年起开展文化产业季度增加值的测算和推算工作。为此,山东省统计局专门研发了网上直报系统软件,初步建立起全省文化产业统计网上直报系统业务平台,并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建立了全省文化产业统计单位名录和基层数据库。
三是建立全省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信息发布制度。每年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主要数据和统计公报,为社会公众了解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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