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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化设施投资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2-11-07 11:00 来源: 编辑:财务司
信息来源: 2012-11-07

  我国文化设施投资情况分析 

   文化设施是文化发展的物质载体,是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一个地域文明程度的象征,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十一五”以来,我国文化设施投资快速增长,一大批各级各类文化设施建成投入使用,有力地支撑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文化设施建设领域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十一五”时期文化设施投资的主要特点 

  “十一五”以来,全国文化投资规模明显扩大,投资结构逐步优化,一大批文化设施建成投产使用,我国文化艺术业投资总体呈现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日益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一)文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可以从两个角度反映,一个是计划总投资,反映一个时期行业投资的总盘子。一个是完成投资,反映一定时期的实际资金投入。从计划总投资看,“十一五”期间,文化艺术业累计项目计划总投资达7545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4倍,年均增长29.2%;五年累计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2612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倍,年均增长25.2%。  

  表一:“十一五”时期我国文化艺术业计划总投资情况 

年份 

计划总投资 

(亿元) 

计划总投资增速(%) 

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 

(亿元) 

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增速(%) 

施工项目个数(个) 

新开工项目个数(个) 

2006年 

827 

25.9  

212 

-19.7  

1384 

888 

2007年 

1090 

31.8  

338 

59.4  

1372 

829 

2008年 

1275 

17.0  

340 

0.7  

1728 

1122 

2009年 

1906 

49.5  

724 

112.8  

3026 

2263 

2010年 

2448 

28.5 

998 

37.8 

3020 

1904 

 

  从完成投资看,“十一五”时期文化艺术业累计完成投资2521亿元,是整个“十五”时期的3.9倍,除2006年外,其余各年增速均高于当年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文化艺术业投资占全部城镇投资的比重逐年上升,由2006年的0.227%上升到2008年的0.293%,2010年又上升至0.353%,比2006年提高了0.126个百分点。

  表二:“十一五”时期我国文化艺术业投资完成情况 

年份 

完成投资 

(亿元) 

完成投资增速(%) 

全部城镇投资增速(%) 

占全部城镇投资的比重(%) 

2006年 

212 

2.5  

24.3  

0.227  

2007年 

342 

60.9  

25.8  

0.291  

2008年 

435 

27.4  

26.6  

0.293  

2009年 

680 

56.2  

30.5  

0.350  

2010年 

852 

25.2 

24.5 

0.353 

      

  (二)文化投资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与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由于受历史、自然环境以及文化发展理念等因素影响,总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尤其是文化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十一五”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按照西部大开发总体要求,国家资金持续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倾斜,中西部地区文化投资增长速度也明显高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投资占全国投资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十一五”期间,东部地区文化艺术业累计完成投资1344亿元,占全国比重的53.3%,仍是全国文化投资的主体,但占全国文化投资的比重比“十五”期间回落了11.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611亿元,占24.2%,比“十五”期间提高了7.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565亿元,占22.4%,提高了4.1个百分点。 

  表三:“十一五”时期分区域文化艺术业投资完成情况 

  

“十五”时期 

“十一五”时期 

完成投资(亿元) 

全国 

640 

2521 

东部地区 

416 

1344 

中部地区 

106 

611 

西部地区 

117 

565 

占全国的比重(%) 

全国 

100.0 

100.0 

东部地区 

65.0 

53.3 

中部地区 

16.7 

24.2 

西部地区 

18.3 

22.4 

  从各省市投资情况看,各省份投资差别巨大。“十一五”期间文化艺术业投资总量居前五位的省份是山东、江苏、河南、内蒙古和广东,分别完成投资388亿元、184亿元、169亿元、165亿元和138亿元,五省区完成投资占全国文化艺术业投资的41.3%;文化艺术业投资总量居后五位的省份是西藏、海南、青海、甘肃和贵州,分别完成投资6亿元、9亿元、17亿元、17亿元和24亿元,五省区完成投资总量占全国文化艺术业投资的比重仅为2.88%。这几个地区也都是财政较为落后的省份。 

  与“十五”时期相比,占全国比重提高最多的五个地区是山东、内蒙古、河南、河北和福建。比重回落最多的五个地区是浙江、上海、广东、北京、天津,均为东部沿海地区。 

  表四:“十一五”时期我国文化艺术业投资分省完成情变化情况 

  

“十一五” 

投资总量 

(亿元) 

占全国的比重(%) 

  

“十一五”投资总量(亿元) 

占全国的比重(%) 

比重比“十五”提高点数(%) 

比重最高的五个地区 

比重提高最多的五个地区 

山东 

387.67  

15.38  

山东 

387.67  

15.38  

12.42  

江苏 

184.22  

7.31  

内蒙古 

165.47  

6.56  

4.39  

河南 

168.81  

6.70  

河南 

168.81  

6.70  

3.75  

内蒙古 

165.47  

6.56  

河北 

128.91  

5.11  

2.36  

广东 

138.23  

5.48  

福建 

79.84  

3.17  

1.36  

比重最低的五个地区 

比重回落最多的五个地区 

贵州 

23.99  

0.95  

天津 

26.25  

1.04  

-1.82  

甘肃 

17.49  

0.69  

北京 

106.73  

4.23  

-2.71  

青海 

16.54  

0.66  

广东 

138.23  

5.48  

-7.51  

海南 

9.03  

0.36  

上海 

93.71  

3.72  

-7.69  

西藏 

5.62  

0.22  

浙江 

125.50  

4.98  

-8.21  

   

  (三)文化投资进一步向文物及文化保护业、群众文化业倾斜。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文化艺术业分为八个分类。从总量看,“十一五”期间,八大分类中博物馆业和群众文化活动业投资量最大,两者占整个文化艺术业投资的近一半。具体看,“十一五”时期,博物馆业累计完成投资593亿元,占全部文化艺术业投资的23.5%;群众文化活动业累计完成投资593亿元,占23.5%;艺术表演场馆业累计完成投资414亿元,占16.4%;文物及文化保护业累计完成投资424亿元,占16.8%;其他文化艺术业累计完成投资217亿元,占8.6%;图书馆业累计完成投资175亿元,占6.9%;文化创作与表演业累计完成投资92亿元,占3.7%。 

  从增长速度看,八大分类中文物及文化保护业和群众文化活动业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两个。具体看,“十一五”时期,文物及文化保护业投资年均增长61.5%,高于整个文化艺术业投资25.7 个百分点,群众文化活动业年均增长48.4%,高于整个文化艺术业投资12.6个百分点。 

  表四:“十一五”时期我国文化艺术业投资分行业情况 

主要指标 

完成投资 

(亿元) 

年均增速(%) 

占全部投资的比重(%) 

文化艺术业 

2521.08  

35.8  

100.0  

     文化创作与表演业 

92.03  

20.2  

3.7  

    艺术表演场馆业 

413.81  

34.9  

16.4  

    图书馆业 

174.68  

19.7  

6.9  

    文物及文化保护业 

423.75  

61.5  

16.8  

博物馆业 

593.29  

28.0  

23.5  

群众文化活动业 

592.86  

48.4  

23.5  

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业 

13.40  

       ---- 

0.5  

其他文化艺术业 

217.25  

44.8  

8.6  

  (四)重大文化项目拉动作用明显。“十一五”以来,大型文化设施(一般是指计划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数量逐年增加,完成投资规模不断扩张,占整个文化艺术业投资的比重总体上在60%左右,对整体文化艺术业投资的拉动作用非常突出。据统计,2010年在建的亿元以上文化投资项目有434个,当年完成投资532亿元,占整个文化艺术业投资的62.5%。在建的10亿元以上的文化投资项目有42个,当年完成投资145亿元,占整个文化艺术业投资的17%。 

   “十一五”期间实施的国家级大型文化项目主要有:国家大剧院、国家图书馆二期、国家博物馆新馆、梅兰芳大剧院、国家话剧院剧场等。实施的大型地方文化项目主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博物馆、河南文化艺术中心、深圳保利剧院、湖北琴台大剧院、上海世博会场馆、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宁波文化广场、广西南宁市民中心等。  

  表五:2003年以来亿元以上及十亿元以上文化艺术业项目情况 

年份 

亿元以上施工项目个数(个) 

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万元) 

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比重(%) 

十亿元以上施工项目个数(个) 

十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 (万元) 

 

十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比重(%) 

2010 

434 

5318700 

62.5  

42 

1449465 

17.0  

2009 

327 

3767067 

55.4  

34 

1130809 

16.6  

2008 

228 

2615077 

60.1  

18 

728769 

16.7  

2007 

193 

2183717 

63.9  

18 

738775 

21.6  

2006 

160 

1166010 

54.9  

14 

283131 

13.3  

2005 

124 

1432777 

69.1  

9 

610068 

29.4  

2004 

87 

890757 

60.4  

5 

262072 

17.8  

2003 

73 

681008 

57.2  

5 

205080 

17.2  

   

  (五)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十一五”时期,国家投资文化设施的方式更加多渠道多元化。形成了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民间共同投资的新格局,这种文化设施建设方式也是一种有效的举措。据统计,“十一五”时期,文化艺术业设施建设到位资金2627亿元,其中:自筹资金1610亿元,占全部资金来源小计的61.3%;国家预算内资金548亿元,占20.9%;其他资金212亿元,占8.1%;国内贷款222亿元,占8.4%;利用外资13亿元,占0.5%。总体上看,自筹资金是文化艺术业建设资金的主体。2005年以来,自筹资金占资金来源的比重一直在50%以上。 

  从国家预算内资金情况来看,尽管每年资金总量不断增加,但其占全部到位资金的比重变化不大,基本上维持在20%左右,2010年为20.4%。 

  表五:2004年以来文化艺术业投资到位资金情况 

 

完成投资(亿元) 

到位资金(亿元) 

#国家预算内资金(亿元) 

占到位资金的比重(%) 

自筹资金(亿元) 

占到位资金的比重(%) 

2004 

147.58  

140.34  

29.84  

21.3  

84.97  

60.5  

2005 

207.25  

203.19  

34.53  

17.0  

130.63  

64.3  

2006 

212.35  

214.90  

44.33  

20.6  

126.40  

58.8  

2007 

341.62  

373.02  

87.07  

23.3  

200.92  

53.9  

2008 

435.33  

499.43  

106.18  

21.3  

315.03  

63.1  

2009 

680.20  

684.09  

136.08  

19.9  

416.54  

60.9  

2010 

851.58  

855.34  

174.68  

20.4  

551.48  

64.5  

   

  (六)中央投资主导带动作用明显“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发展。一方面,中央财政加大中央本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如文化部“十五”和“十一五”10年期间共投入设施建设资金70多亿元,新建了国家大剧院、国家图书馆二期、国家博物馆新馆等一大批国家级大型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另一方面,从全国布局,加大了对地方文化设施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基层地区给予了重点倾斜。 

  “十一五”期间,文化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并实施了《全国“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中央财政共投入39.48亿元补助全国2.67万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乡乡有文化站”的建设目标。在实施规划时,中央财政对国家级贫困县、西部地区、特别是西藏地区给予了重点倾斜。据统计,截至目前,规划项目基本上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带动地方配套资金50亿元左右。 

  2009年,中央财政开始对全国面积未达标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修缮给予资金补助,使其具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条件。截至2011年底,中央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8.08亿元,对全国1913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修缮项目进行了补助,2012年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2.6亿元对剩余项目进行补助。 

  (七)文化投资效果日益显现。设施投入的不断增加,极大地改善了全国各地的文化设施水平,提高了文化服务的能力。据统计,全国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设施面积由2005年的51.8平方米提高到2011年的73.8平方米,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面积由2005年的115.25平方米提高到2011年的221.23平方米,增加近一倍;全国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座席数由2005年的48万个提高到2011年的68.1万个。全国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实际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2011年达到387万平方米,其中排练练功用房91万平方米。全国文化部门所管理的文化市场经营机构的经营面积由2006年的5162万平方米提高到8376万平方米。 

  设施的改善为文化单位开展文化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全国文化建设迎来了崭新局面。 

   

   

   

   

   

   

   二、对当前文化设施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为文化发展、文化设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快文化设施建设,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的必然要求。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的文化设施建设已进入快速增长期,各地陆续兴建了一大批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但也要看到,文化设施的发展水平还很不平衡,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文化艺术业投资总量居前五位的省份是山东、江苏、河南、内蒙古和广东,五省区完成投资占全国文化艺术业投资的41.3%;文化艺术业投资总量居后五位的省份是西藏、海南、青海、甘肃和贵州,五省区完成投资总量占全国文化艺术业投资的比重仅为2.88%,这些地区都是财力比较薄弱的地区。 

  文化设施建设的数量、规模、标准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各地在兴建文化设施时,要充分考虑当地财政承受能力,正确平衡需要与可能,把握好文化设施建设的数量、规模和标准,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另一方面,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 

  二是要统筹兼顾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文化设施的建设,不管是图书馆、博物馆,还是文化馆、剧场,都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首先是要满足各项文化事业当前的发展需要,解决好各级、各地在文化设施上的薄弱环节。其次,也要深刻认识和把握科技、经济、社会以及文化自身发展对文化设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当前的建设要为今后的发展留有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要能够包容各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比如,在图书馆的建设上,就要充分考虑电子读物这种日益普遍的阅读方式给设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要认真研究传统图书馆今后发展演变的趋势,要使图书馆有可能成为一种满足公众多种渠道获取知识需求的学习中心。再比如,随着城市的日益发展,人们文化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各种文化设施都要为公众提供更加复合的公共服务的趋势。如此种种,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论证。 

  三是要正确把握文化设施标志性与实用性的关系。由于其特有的文化属性,文化设施往往成为当地特别是城市的重要标志性建筑。这种特点很容易成为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由于其标志性的特殊地位,较容易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可以得到较多的财力支持,在选址上也容易得到较好地块。但另一方面,由于其具有标志性作用,也往往让决策者的注意力更多地关注于设施的建筑形态,特别是其造型的象征意义,容易忽视其功能配置和空间布局等实用性,造成一些文化建设项目大而不当、华而不实。这种设施脱离文化发展和广大群众的实际需要,没有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很容易成为“样子货”。因此,建筑的形态应当生发于其主要功能,两者应当做到有机统一,而不是相互脱节的“两张皮”。能否正确处理好文化建筑的标志性与实用性,也就成为这类项目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四是要更加重视文化设施建设的标准化。近年来,文化部与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高度重视文化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制订工作,先后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并出台了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标准和用地标准,为有效组织相关文化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当前,随着演艺市场的蓬勃发展,舞台演艺院线化已成为演艺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但是,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剧场、特别是舞台建设的大小规格、设备配置差异很大,缺乏兼容性,不利于剧目在不同剧场间的上演,影响了演出院线的发展。因此,加快剧场建设标准的制订已成为推进演艺产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五是要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关系。建设文化设施是为了充分利用其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这是我们建设文化设施的正确目的。长期以来,由于受财政保障能力不足等因素的制约,一次性的硬件投入与经常性经费投入之间未能形成对应的匹配关系,在文化设施总量不足的同时,一批建成的文化设施缺经费、缺人才、缺内容、缺设备,不能形成有效的服务能力,造成了文化设施的闲置浪费。目前,随着中央财政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免费开放给予资金补助政策的逐步到位,公共文化设施正常运营的经费保障机制开始建立。与此同时,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人才和内容建设,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真正使公共财政的基本建设投资产生效益。 

  六是做一个真正合格的“甲方”非常重要。实践证明,凡是成功的建筑项目,其背后都有一个得力的业主;反之,不太成功的建筑项目,其业主一定也不太得力。合格的业主起码要达到三条标准,即:专业、负责、公正。首先要求负责基建项目的班子要有专业人才。这些人才知识结构搭配合理,能真正明白基建项目操作的基本流程、主要环节;其次要求从事基建项目管理的人员、尤其是牵头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热爱这项事业。在某种程度上,责任心比专业知识还重要,有了责任心才可能去克服一切困难;第三要求从事基建管理能出于公心。公生廉,廉生威,许多豆腐渣工程后面都隐藏着腐败。 

  上述三条是做好基建项目管理的基础。另外,合格的甲方都会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这是项目建好的基础。在所有的前期工作中,最最重要的是要形成一个完善的建筑设计方案。而好的设计方案,一定是在业主特别清楚自己的需求,并能提出一个好的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选择好的设计团队,在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与设计师不断讨论、碰撞、协商的结果。总之,一个完善的设计方案是顺利推进施工、有效控制投资并最终建成项目的关键之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