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函〔2014〕5号
有关司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随着财政对文化投入不断增长,监督和管理要求不断提高,需依托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核的事项越来越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选取,2013年我司采用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了10家中介机构。此次取得入围资格的中介机构服务期限为3年,即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其中,审计业务类入围5家,主要业务内容包括财务审计、报表审签、竣工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等;结算审核业务入围5家,主要业务内容为基建工程结算审核。
近期,我司已与入围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明确了权责关系、工作内容、收费标准、质量要求及其他承诺等。在有效期内,我司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和业务类型,综合考虑服务质量、业务特长和价格等因素,从入围名单中选择承担具体审计或工程结算审核业务的中介机构。
同时,为便于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选择适合的中介机构,节约成本,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入围中介机构名单发布给你们。今后,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需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时,可从名单中选择。
特此通知。
附件:1.《文化部财务司2014-2016年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入围名单》
2.《文化部财务司2014-2016年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中介机构入围名单》
文化部财务司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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