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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局(港澳台办公室)
中荷签署在荷兰设立中国文化中心的谅解备忘录
发布时间:2014-03-26 14:58 来源: 编辑:国际交流与合作局
信息来源: 2014-03-26
    中国驻荷兰大使陈旭与荷兰驻华大使贾高博于3月23日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海牙首相官邸Catshuis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荷兰王国外交部关于在荷兰设立中国文化中心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荷兰首相马克·吕特共同见证了该文件的签署。

  荷兰素有“欧洲门户”之称,是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方国家之一。两国合作起步早、领域广、基础牢,并且不断创新。400多年前,从中国广州到荷兰的“海上丝路”就把中荷人民联系在一起。新中国成立后,两国外交关系得到正式确立和全面发展。近年来,两国外交关系进一步深化,中荷人文交流日趋活跃,成功举办了中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40周年庆祝活动,合作打造“欢乐春节”、“花车巡游”等典范品牌,并开辟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的新空间。

  该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反映和顺应了两国文化交流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和趋势,对进一步加深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全面促进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推动中国与荷兰以及欧洲国家在人文领域的交往与对话等,必将起到重要而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