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素有“欧洲门户”之称,是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方国家之一。两国合作起步早、领域广、基础牢,并且不断创新。400多年前,从中国广州到荷兰的“海上丝路”就把中荷人民联系在一起。新中国成立后,两国外交关系得到正式确立和全面发展。近年来,两国外交关系进一步深化,中荷人文交流日趋活跃,成功举办了中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40周年庆祝活动,合作打造“欢乐春节”、“花车巡游”等典范品牌,并开辟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的新空间。
该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反映和顺应了两国文化交流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和趋势,对进一步加深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全面促进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推动中国与荷兰以及欧洲国家在人文领域的交往与对话等,必将起到重要而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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