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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司
附件4:县(市、区)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
发布时间:2015-04-15 16:04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5-04-15

一、等级必备条件

 

标号

项目

标准

等级

说明

评估细则

 

1

馆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2500

1

达标是指服务人口3万的县,面积虽未达到1500平方米,但已达到《文化馆建设标准》规定的馆舍面积指标。(1-1400 ㎡;2-1100 ㎡;1-800 ㎡)。服务人口以其所在城镇常住人口进行计算。

2014年统计报表中“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为依据。

 

2000

2

 

1500或达标

3

 

2

人均财政拨款金额(元)

1.40

1

服务人口60万。

此项要求政府财政经费拨款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人口:2014年常住人口数(以统计部门当年发布的数据为准)。财政拨款:2014年财务报表中财政补贴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之和。

 

1.20

2

 

1.00

3

 

1.30

1

服务人口在6080(最低拨款总数不得低于上档60万人口总数的下限)

 

1.10

2

 

0.90

3

 

1.20

1

服务人口80(最低拨款总数不得低于上档80万人口总数的下限)。

 

0.90

2

 

0.60

3

 

3

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项)

10

1

 

指利用馆舍开展的每周都有活动并予以公示的免费服务项目,包括免费的演出、视听、展览、阅览、培训、讲座、游艺、体育,以及免费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提供活动场地等服务项目。

 

8

2

 

6

3

 

4

具备数字服务能力

有网站

1

网站应具备信息发布、艺术欣赏、咨询指导等3项基本功能。

上网检查。

 

2

 

有网页

3

网页应有信息发布功能。

 

5

业务人员主要门类配备齐全

5

1

业务人员主要门类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5类。缺少一个主要门类降一级。

提供各门类业务人员名单。

 

4

2

 

3

3

 

6

群众文艺创作及辅导

有文艺创作及辅导部门

 

省级馆、副省级馆、地市级馆应设有群众文艺创作及辅导的部门和人员,县级馆应有群众文艺辅导的部门和人员

提供馆设机构名册,查看办公场所。

 

7

群众对文化馆工作的满意度(%

90

1

由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第三方考评,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表发放数量不少于300份,回收率不低于80%

提供测评情况及整改意见。
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5

 

85

2

 

80

3

 

8

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文化馆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011年以来,本馆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罚;馆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均取消定级资格。

 

注:8项条件中,高、中、低三项指标分别为一、 二、三级馆必备条件,单一指标为一、二、三级馆均需具备指标。
    8
项条件均达到相关等级标准的,方具备该等级馆的评定资格。 

 

 

 

二、评估标准

 

本标准分为四大部分,共1000分,提高指标共50分。其中:
一、办馆条件:360分,

二、队伍建设:110分,

三、公共服务:430分,

四、管    理:100,

五、提高指标:50分。

 

标号

项目

标准

分值

说明

评估细则

 

1

办馆条件

 

360

 

 

 

11

设施建设

 

170

 

 

 

111

馆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3500

80

建筑面积低于最低标准的不得分。出租房屋不计为馆舍面积,应在总建筑面积中减去,并另行扣除25分。

馆舍建筑面积指实际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含职工宿舍和正在扩建尚未竣工的建筑面积)。以2014年度报表所报面积为依据。要求提供相关的房产证明及建筑图纸,无法提供房产证明和建筑图纸的,须由当地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测绘证明。必要时可通过实地勘测加以认定。    

 

3000

70

 

2500

60

 

2000

50

 

1500或达标

40

 

112

室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800

20

产权不属于文化馆所有,达到相应使用面积标准的按一半得分。

 

600

15

 

500

10

 

400

5

 

113

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达到总使用面积的百分比(%

70

20

测算使用面积的系数为0.65。低于60%的扣10分。

群众文化活动用房包括:演艺活动、交流展示、辅导培训、图书阅览、游艺娱乐等用房(详见《文化馆建设标准》附录1)。需提供《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一览表》,必要时可进行实地丈量。

 

65

15

 

60

10

 

114

设有文化活动厅室数量(个)

8

15

 平均每个厅室不少于30平方米

文化活动厅室指用于辅导、排练、展览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的用房。按平均面积打分,即用全部活动厅室的总面积除以活动厅室个数所得的平均面积。专门用于演出的剧场面积不计在内。

 

6

10

 

4

5

 

115

设有多功能厅(含剧场、非遗展示厅)面积(平方米)

400

15

不足200平方米的得5分。

以建筑面积为依据。如无剧场的可按多功能厅的面积计算,既有剧场又有多功能厅的,可将多功能厅的面积计入“文化活动厅室”一项的总面积中。

 

300

10

 

200

8

 

116

设有宣传橱窗、栏长度(米)

25LED

10

LEDLED宣传屏。

宣传橱窗、栏的米数为馆内、馆外米数之和。宣传栏内容要充分体现文化馆职能,每月至少更换一次。需提供每期专栏的资料,不能完整提供资料的减2分。设有LED宣传屏的等同于25米宣传橱窗、栏,可得此项最高分。

 

20

8

 

15

5

 

117

内外部环境氛围

 

10

包括十项内容:文化氛围浓厚、无商业气息、馆牌醒目、群众能从正门进出;设有固定公示栏、提示牌、各类厅室有统一标识;内外环境和谐统一、整洁优美、厕所无异味。一项不合格减1分。

现场检查

 

12

设备

 

100

 

 

 

121

馆内设备总值(万元)

80

20

 

指馆内具有使用价值的全部设备总原值(不包括房产的价值)。以2014年度财务帐目所认定的数据为依据。

 

70

15

 

50

10

 

40

5

 

122

馆内设备总值增长比例(%)

25

15

 

按本次评估年度(2014年)的设备总值数与上一评估年度(2010年)的设备总值数的比值为依据。

 

20

10

 

15

8

 

10

5

 

123

信息化基础设施

达标

20

购置或租用服务器、存储、网络及安全、互联网接入等设备,具备支撑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等业务正常运转的保障能力。存储设备:磁盘阵列可用容量不低于10TB。互联网接入:有线接入带宽达到50M;无线WIFI接入互联网。

2014年底馆内设备配置的实际种类和数量为准。需提供包括存放位置、责任人在内的全部型号、设备一览表。

 

基本达标

10

购置或租用服务器、存储、网络及安全、互联网接入等设备,具备支撑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等业务正常运转的保障能力。存储设备:磁盘阵列可用容量不低于5TB。互联网接入:有线接入带宽达到20M

 

124

资源加工设备

达标

15

配备数码广播级摄录像机、数码照相机、移动硬盘、便携式计算机等设备,具备数字资源采集、复制、输出等基本的数字化加工能力。数码相机不少于1台。数码广播级摄录像机不少于2台。便携式计算机不少于1台。

2014年底馆内设备配置的实际种类和数量为准。需提供包括存放位置、责任人在内的全部型号、设备一览表。

 

基本达标

10

配备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移动硬盘等设备,具备数字资源采集、复制、输出等基本的数字化加工能力。

 

125

数字化服务设备

达标

15

配备中央控制台、投影机、投影幕、4VGA输入切换器、有源音箱、电视机、触摸屏、终端计算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具备艺术教育培训、电子阅览等数字服务能力。电视机不少于2台。终端计算机不少于10台。

 

基本达标

10

配备电视机、投影机、投影幕、音箱、终端计算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具备艺术教育培训、电子阅览等基本的数字化服务能力。终端计算机不少于5台。

 

126

展览和演出设备

3

15

三类设备内容:下基层等广场文艺演出必备的灯光、音响设备;艺术展览设备;服装、道具、乐器。少一类减5分。

 

2

10

 

1

5

 

13

经费拨款

 

90

 

 

 

131

免费开放经费补助金额(万元)

50

30

 

要求提供相应的财政拨款文件、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表(132133同)。

 

40

25

 

30

20

 

20

15

 

132

人均财政拨款金额(元)

1.40

30

服务人口60万。

2014年度财政拨款数额(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贴收入)除以本县市常住人口数进行计算,按照所得人均财政拨款的数据进行评分。

 

1.20

25

 

1.00

20

 

1.30

30

服务人口在6080(最低拨款总数不得低于上档60万人口总数的下限)

 

1.10

25

 

0.90

20

 

1.20

30

服务人口80(最低拨款总数不得低于上档80万人口总数的下限)。

 

0.90

25

 

0.60

20

 

133

专项业务活动经费占财政补贴收入比例(%

30

30

 

2014年度业务活动专项经费除以本年度财政补贴收入所得的百分比进行评分。财政补贴收入中含有基本建设经费的应扣除。

 

25

25

 

20

20

 

15

15

 

2

队伍建设

 

110

 

 

 

21

文化水平

 

30

 

 

 

211

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业务人员总数比例(% )

35

10

 

本科以上学历指国家承认的正式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含获得毕业证书未获学位的,但不含相当学历)。业务人员总数包括从事业务工作的在职正式职工,也包括签约一年以上并在岗工作的聘用人员。以全馆人员中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与2014年底全馆业务人员总数的比值为依据评分。需提供2014年底全馆职工的花名册(列明基本情况)以及获得学历人员的学历证书。

 

30

8

 

25

5

 

212

职工教育及岗位培训达到48学时的人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90

10

 

指全馆人员参加学历学习、各类培训(进修)以及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以馆内人员年度参加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达到48学时的人数与2014年底前全馆人员人数的比值为依据评分。需提供2014年度包括培训内容、学时、人数在内的馆内人员参加职工教育与岗位培训情况一览表。

 

80

8

 

70

6

 

60

4

 

213

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达到72学时人数占业务人员总数比例(%

100

10

 

指业务人员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每年72个学时的情况。以业务人员达到72学时人数占业务人员总数的比值为依据评分。需提供2014年度全馆业务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个人完成情况一览表。

 

90

8

 

80

6

 

70

4

 

22

职称

 

30

 

 

 

221

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业务人员总数比例(%

70

15

 

2014年底本馆初级(含初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含馆内自定的低职高聘人员)与业务人员数的比值为依据评分。需提供2014年度全馆业务人员职称情况一览表。

 

65

10

 

60

5

 

222

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占业务人员总数比例(%

40

15

 

以本馆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含馆内自定的低职高聘人员)与2014年底业务人员数的比值为依据评分。

 

35

10

 

30

5

 

23

业务人员

 

40

 

 

 

231

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 )

75

15

 

以本馆2014年底业务人员数与全馆职工总数的比值为依据评分。

 

70

10

 

65

5

 

232

业务人员主要门类配备齐全

 

10

同必备条件,缺一门类减2分。

同必备条件要求。

 

233

业务人员获县级以上(含县)表演奖、创作奖、辅导奖、科研成果奖、组织奖数量(件、次、篇))

10

15

不包含文化部群星奖

20112014年度统计,需提供全馆获奖项目一览表,获奖证书。

 

8

10

 

6

5

 

4

3

 

24

志愿者队伍

 

10

 

 

 

241

志愿者人数与职工人数比例

0.6

10

2014年登记在册的并为本馆服务的志愿者为准。

提供2014年本馆志愿者姓名与服务岗位(项目)、服务时间一览表。

 

0.5

8

 

0.4

5

 

3

公共服务

 

430

 

 

 

31

免费开放

 

70

 

 

 

311

每周对公众提供服务的开馆时长(小时)

56

20

低于35小时减10分。实行错时开放的,按20分计。

以本馆一周开馆的小时数为依据评分。开馆时间内必须有群众能参与的活动项目。需提供开馆时间以及执行情况的说明材料。

 

49

15

 

42

10

 

312

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项)

10

20

 

指利用馆舍开展的每周都有活动并予以公示的免费服务项目,包括免费的演出、视听、展览、阅览、培训、讲座、游艺、体育,以及免费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提供活动场地等服务项目。

 

8

15

 

6

10

 

313

年文化服务人次(万人次)

8

20

 

2014年统计报表中“文化活动惠及人次”为依据。

 

5

15

 

3

10

 

314

服务内容的公示

提前1月公示且内容完整

10

在大厅或馆外常设免费服务项目公示牌的,得3分。公示的服务项目中时间、地点、内容等要素齐全的,得5分。公示内容完整并能提前1个月公示的,得10分。

现场检查。提供公示方式、内容的有关材料。

 

公示内容完整

5

 

设有公示牌

3

 

32

馆办活动

 

110

 

 

 

321

组织大型文化活动(次)

6

25

组织广场文化活动、辖区各乡镇参与的文化活动和面向弱势群体的文化活动各不少于1次,未举办的各减3分。大型文化活动是指参加人数较多(800人次以上),涉及面较广的活动

包括在广场、社区、企业、校园、乡镇等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和展览。
需提供大型文化活动和展览的一览表以及相关材料(含计划、内容、人次、效果、图像资料)。

 

5

20

 

4

15

 

322

组织大型展览(次)

5

15

大型展览每个展览展线不低于60米,且参观人次不少于1000人次。

 

4

10

 

3

5

 

323

组织各类理论研讨活动(次)

4

10

 

本馆组织的县(市、区)或参与承办县以上区域的理论研讨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
需提供活动名称、内容等。

 

3

8

 

2

6

 

324

组织各类对外交流活动(次)

2

5

包含馆际交流活动

 

1

3

 

325

组织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群众业余文艺作品推广活动(次)

4

15

 

推广活动指将创作作品特别是获奖作品面向社会的推广活动。
“次”的概念指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对不同作品所进行的推广活动。

 

3

10

 

2

5

 

326

馆办文艺团队个数(个)

5

20

 

指本馆创办、辅导并根据需要经常参加本馆组织活动的群众文化团队(指导、挂靠性质的社会文化团队除外)。需提供馆办文艺团队情况一览表。

 

4

15

 

3

10

 

2

5

 

327

组织馆办文艺团队每年下基层(社区、农村)演出场次(场)

70

20

到农村演出场次低于50%的,扣应得分值的40%

馆办文艺团队下基层(含文化站、社区和农村)演出场次的总数,包括在社区、乡镇等地的广场演出和其它形式的室内外演出、慰问演出等演出场次。

 

60

15

 

50

10

 

40

5

 

33

辅导和培训

 

110

 

 

 

331

组建基层文化活动基地(示范点)(个)

15

20

30%基地在农村和社区,未成年人和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活动基地(示范点)各不少于2个。有1项未达标扣应得分值的1/5

指本馆在本县域内设立、由本馆人员辅导,并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影响力,每个季度均组织活动的综合的或单项的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基地,包括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基地、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活动基地。
需提供有关情况一览表。

 

12

15

 

9

10

 

6

5

 

332

举办基层群众文化干部和骨干培训班()

8

20

指面向文化站、室业务人员以及业余文艺骨干举办的业务培训班。

20112014年总计。
需提供培训情况的相关材料(含教学计划、培训班参加人员登记册等)。

 

6

15

 

4

10

 

333

举办各类培训班数量(期)

30

25

指面向社会各类人员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其中面向未成年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班不少于40%,未达标扣应得分值的20%

各类培训班(包括科技、科普等)。
属于常年性培训的以每三个月为一期。

需提供相关材料(含教学计划、报名册等)。

 

25

20

 

20

15

 

15

10

 

334

深入基层(含文化站、室、社区和农村)培训、辅导、调研人均时长(天/年)

60

15

 

指馆内人员全年深入基层的人均天数。
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含计划、辅导人次、效果)。

 

48

12

 

36

8

 

335

本馆业务人员培养、辅导的作者、演员获县市级以上奖励数量(件、次、篇)

10

15

不包含233本馆业务人员获奖项目,不包括文化部群星奖。

以本馆业务人员培养辅导的作者、演员获得的县市级以上的群众文化类的表演奖、创作奖、科研成果奖、组织奖等奖项的数量进行评分。
20112014年度进行统计,需提供全馆辅导作品获奖项目一览表,明确写有辅导者姓名的获奖证书。

 

8

12

 

6

8

 

4

5

 

336

组织老年文化培训,全年办班数量(期)

10

15

 凡举办老年大学的,按20分计。

属于常年性培训的以每三个月为一期。

 

8

10

 

6

5

 

34

刊物、资料

 

20

 

 

 

341

群众文艺辅导资料(或馆办刊物)

有馆办刊物和辅导资料 

10

 

群众文艺辅导资料指本馆组织编印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群众文艺辅导资料,包括演唱材料、作品集等印刷品。
馆办刊物指馆办或为主参加创办的公开发行和内部交流的文艺(文学)类、工作交流类刊物。要有正式刊号或内部刊号。

 

有馆办刊物

8

 

有辅导资料

5

 

342

信息资料编发数量(期)

12

10

 

专指本馆编辑的群众文化的简报、信息、通讯、不定期发行的交流材料等。以本馆2014年编写发布的信息数量为依据进行评分。

 

6

7

 

35

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50

 

 

 

351

有专门机构和人员

 

5

指设有专门部室或专职人员。

以本馆是否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为依据评分。
需提供相关资料。

 

352

开展宣传展示活动次数(次)

6

10

指以非遗保护为主题的活动。

指利用文化遗产日及传统民俗节日等时机进行的专项宣传展示活动。
2014年数据为依据。 
需提供相关资料。

 

5

8

 

3

5

 

353

资料数字化比例(%

70

10

建立数据库或将非遗资料数字化。指标为:纳入数据库(或进行数字化)的非遗项目占收集整理全部项目的百分比。

2014年的累计数据。要求能够储存于主服务器,并能够提供查询。
以计算机查询为准。

 

60

8

 

50

6

 

354

建立并落实保护传承措施的项目占名录项目所占比例(%

90

15

 

以纳入县市级以上名录的项目中已经建立并落实保护传承措施的项目的占比为依据评分。
需提供保护传承措施相关资料。

 

70

10

 

50

5

 

355

建立项目传承展示基地数量(个)

4

10

包括展示厅,传承基地、传习所(学校)、团队和传承人队伍。

要求提供项目保护传承基地情况一览表,并提供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

 

3

8

 

2

5

 

36

设立档案室

 

25

 

经当地档案主管部门评估定级的,一级馆25分,二级馆20分,三级馆15分。没有参加评估的依照本办法评定。

 

361

建档时长(年)

30

10

建馆15年以内的,从建馆开始就有档案的,可得4分。

以本馆建立艺术档案的起始年度时间为依据评分。

 

20

7

 

14

4

 

362

完成档案整理数量(卷)

35

10

2011-2014年度完成的档案整理

以本馆20112014年度完成档案整理的卷数为依据评分。

 

30

8

 

25

6

 

20

3

 

363

档案室配备(设有档案室、档案管理员)

 

5

可与其他办公室合署办公,档案员可兼职。无档案室的扣2分,无档案员的扣2分,无专门设备的扣1分。

以本馆是否设立独立的档案室和是否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员为依据进行评分。

 

37

数字化服务

 

45

 

 

 

371

具备数字服务能力

有网站

15

网站应具备信息发布、艺术欣赏、咨询指导等基本功能。

 

 

有网页

10

网页应有信息发布功能。

 

 

372

网站原创信息更新量(条/月均)

10

10

 

原创信息指本馆第一手采写或基层采写并供稿的工作动态信息。

2014年上网的信息数量与全年月份的平均值为依据确定得分。

上网检查。

 

8

8

 

5

5

 

373

资源数字化存储量(TB

0.3

10

含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资源

指将群众文化的各种文献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如制成光盘提供查询、进行磁盘列阵处理提供网上使用、提供给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按照群众文化文献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的资源总量确定得分。

 

0.2

8

 

0.1

5

 

374

数字服务活动项目数(项)

3

10

数字服务包括网上教学、展览、指导以及利用数字资源开展服务、提供远程辅导等活动。

2014年网上查询数据为依据。

 

2

8

 

1

5

 

4

管理

 

100

 

 

 

41

党政领导班子

 

20

 

 

 

411

党支部建设

 

10

 

2011年以来,在考核年度被评为本系统优秀党支部、单位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书记被评为本系统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或党员被评为本系统以上优秀党员的,得10分;支部工作无上述表彰奖励的,得5分;支部(或成员)出现违纪现象的得0分。

 

412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称职率(%

100

10

2014年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称职”比率为依据。

提供2014年中层以上干部(含馆级和部门正副职)年终考评情况一览表。

 

90

8

 

80

5

 

42

馆长

 

20

 

 

 

421

馆长基本素质

 

10

不具备大专学历或馆员以上职称的减2分。

馆长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等方面。政治素质要求符合干部“四化”标准,事业心强,作风民主,关心群众等;文化素质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馆员以上职称等。

 

422

馆长综合评价

 

10

2014年年终考评结果为依据,称职8分,优秀10分,基本称职及以下不得分。

2014年年终馆长个人的考评成绩或单位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分。 单位考核为优秀、先进的可视为馆长个人考核优秀。

 

43

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30

 

 

 

431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含安全保卫制度)

 

15

 

要求岗位管理、业务管理、目标管理、人员管理、财务财产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和应急管理7类规章制度齐全。20112014年度重新修订规章制度需达50%。缺一项扣2分。
提供各类规章制度文本。

 

432

制度执行情况

 

15

 

提供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体现制度执行情况的相关会议记录;提供20112014年度内或最近一次的年终审计结果。制度落实情况好且上述资料齐全的,可得满分。资料不全的,酌情扣除510分。

 

44

群众满意率

 

30

 

 

 

441

建立群众需求和反馈机制

 

10

在网站设立意见反馈栏;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建立馆长接待日;定期召开公众座谈会;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每项2分。

需提供相关资料或会议记录。

 

442

群众对文化馆工作的满意度(%

90

20

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考评,进行一次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表发放数量不少于 200份,回收率不低于80%

提供测评情况及整改意见。
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5

 

85

15

 

80

10

 

5

提高指标

 

50

 

 

 

51

2011年以来受过文化部命名、表彰

 

7

包括获得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个人)、文化部“群星奖”(含作品类、项目类和群文之星)等命名、表彰和文化馆榜样人物等奖项。

提供获奖名单有关证明材料。

 
 

52

2011年以来被上级党委、政府授予称号

 

5

含被上一级文化主管部门授予称号,包括集体和个人。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3

改革和服务创新取得初步成果

 

5

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在法人治理结构、总分馆制建设、标准化建设等某一方面取得改革创新成果 。

需提供相关专题材料。

 

54

形成品牌活动或特色项目

 

5

品牌活动或特色项目是指连续开展三年以上,覆盖全辖区、产生较广泛影响、群众喜爱、参与面广的活动或项目。要求至少有3个以上品牌活动或项目。

需提供2011年以来举办品牌活动(或开发特色项目)的专项资料汇编。

 

55

吸引社会资金用于文化馆服务

 

15

吸引社会资金用于文化馆服务,10万元以下加5分,超过10万元,每增加1万元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吸引社会资金包括通过赞助、合作等方式;包括资金或设备等物品(可折算成金额)。

 

56

单独建馆,馆舍面积

 

10

馆舍建筑面积超出最高标准的,每增加500平方米加5分,最多不得超过10分。

 

 

57

有高级职称人员

 

3

 

材料在221一览表内。

 

注:评估过程中除明确注明需采用20112014年的数据或采用评估检查时的即时数据以外,其余均以2014年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