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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生代农民工“三高一低”特征 公共文化服务如何精准对接
发布时间:2016-12-09 10:48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6-12-09

 

    新生代农民工通常是指“80后”“90后”农民工,具有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三高一低”特征。如今,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要群体,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对象。然而长期以来,公共文化服务与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时有错位。近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新生代农民工文化需求满足机制研究”课题组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组织了一次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参与文化生活的主动性较强,但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总量和质量滞后于其文化需求。

    根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消费能力偏低,“上网”是其主要的文化生活。去周边公园免费游玩、看电视、免费看电影也是新生代农民工的重要文化生活方式,而这当中很大一部分得益于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生活环境的改善,如多数打工者的宿舍都安装了电视,有些还接通了无线网络,当地文化部门将送演出、电影、图书进工地作为文化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等。尽管如此,仍然有30%左右的新生代农民工没参加过文化活动,这也与文化行政部门、文化机构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还没有全覆盖有关系。另外,根据课题组调查,只有20%的新生代农民工了解公共文化设施是免费开放的,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仍将公共文化设施与营利性文化场所混淆,缺乏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认知。

    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居住在租金便宜的城郊接合部,居住周边及工作场所缺少公共文化配套设施设备,因而缺少参与城市文化活动的渠道和机会。据调查显示,45%的新生代农民工愿意加入到文化志愿者的队伍中并参加活动,其中9%已成为文化志愿者。他们当中很多人愿意成为志愿者为他人提供服务,但目前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的渠道还很少。

    调查显示,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用工企业、文化机构还未意识到新生代农民工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的地方认为新生代农民工服务只要解决文化生活有无的问题即可,并没有将文化服务与新生代农民工生存发展结合起来,目前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的文化服务多为“大锅饭”。很多社区也把新生代农民工当作“候鸟”,文化设施开放时间与其工作休息时间不匹配。诸如此类原因,造成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和本地人一样享受文化服务“同城待遇”。

    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常住地和流出地政府分工合作的责任机制,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形成丰富、多元、可选择的新供给结构。

    一是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大型制造企业、工业园区、工矿区、蓝领公寓等新生代农民工生产生活密集区应配套建设职工书屋、农民工文化家园、电子阅报栏等固定文化设施,建筑工地等临时性聚居区应配置临时性文化设施或提供流动服务。公共文化设施向农民工免费、错时开放。公共文化机构增加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图书阅读、培训讲座、文体活动等文化服务。

    二是提供广覆盖的数字文化服务。在宿舍、工厂、食堂等场地,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数字电视、宽带网络和无线WiFi。相关公共文化机构要推进农民工主题的公共文化产品数字化开发,通过App、微信等移动服务方式,掌握舆情信息和文化需求,引导资源投放和服务侧重,设置场馆体验、展览展示、文化演出、艺术培训等基本服务功能。

    三是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文化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和用工企业协调合作,在重大节日、纪念日期间举办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鼓励各地适时举办职工文化艺术节、外来务工者才艺大赛、农民工阅读季等专项活动,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展示文艺才华的舞台。鼓励新生代农民工自办文化,将农民工业余演出团体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四是创新新生代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引导文化志愿者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服务,同时鼓励组建新生代农民工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农民工文化服务。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向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公益性演出。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刘  洋  杨东平  黎  川)

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