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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服务局组织召开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02-25 17:29 来源: 编辑:机关服务局
信息来源: 2016-02-25

  2月24日,机关服务局组织召开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座谈会,就与会单位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想法和遇到的问题充分交流了意见,并对问题进行了初步梳理。17家代表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人和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办公厅副主任、机关服务局局长都海江主持。 

  会上,17家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初步想法,并结合各自公务用车现状和业务工作实际,提出了在政策理解和落实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海江同志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了回答,对有些问题依据中央有关文件做出了解释,对有些问题作了记录,留待进一步研究和征求上级部门意见。他强调,一是各单位要吃透中央关于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抓紧时间制定出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下一步将对各单位实施方案分类分批进行集中讨论和研究。二是各单位改革时要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同时,尽量降低本单位公务用车经费支出。三是通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促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 

  会议提出的问题,按照单位性质,共分为以下几类: 

  一、 开放型展览单位,如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国家图书馆等。 

  1. 展览场馆大多有多处场馆,且相互间距离较远,甚至在外地,社会化用车无法保证临时或集中用车的需求。此外,如何满足离退休老同志的大量用车需求。 

  2. 改革前后经费下降比例是否有明确标准,可否在降低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参照公务员标准向职工发放公车改革补贴。 

  3. 可否将需处置的公务用车评估后以合理价格转卖给单位负责人,解决个人摇不到车牌号无法购买私家车问题。 

  4. 如何妥善安置司机。 

  二、 各艺术院团,如中央芭蕾舞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国交响乐团等。 

  1. 演出活动频繁,演员和工作人员交通费数额巨大,改革后即使按照标准上限也远远不能抵消交通支出,且不易从总量上控制支出。 

  2. 演出活动出行不定时,社会化用车体系不完善,半夜在机场等地方很难打到车。 

  3. 演出的团长等工作人员拿补贴后是否可以乘坐为演员租用的大巴车。 

  三、 各企业性质单位,如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中国动漫集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等。 

  1.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性质如何界定,是作为企业,还是作为事业单位。 

  2. 对中央文件中的“中央企业单位”应如何理解,以及其所涵盖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3. 各家企业下属的二级子公司有的是独立法人的股份制企业,重大决定需由董事会作出。 

  4. 文件对新购置的公务用车进行了限制,原先已有的公车是否可以继续保留并使用。 

  四、 其他事业单位,如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海外文化设施管理中心等。 

  1. 新成立不久的单位长期租车办公,无自有公务用车, 可否在其他单位减少的公务用车中调配一两辆保证机要交换等工作开展。 

  2. 机要交换用车遇到限号如何保证工作开展。 

  3. 改革工作政策性强,具体由哪个部门来主导工作。 

  4. 改革后的资金从哪里出。 

  5. 是否可以长期租用车辆保证日常工作开展。 

  出席单位:文化部机关服务局、文化部信息中心、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中国交响乐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中国动漫集团、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海外文化设施管理中心 

                                                                          (交通服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