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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重庆推出“青年文化优才”培养计划着力破解文化人才培养难题
发布时间:2014-06-10 09:37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4-06-10

  一直以来,人才不足严重制约重庆文化发展。为了破解这一瓶颈,重庆推出“青年文化优才”培养计划。决定从今年起,每年集中选拔20名青年文化优才加以重点培养。为了确保优中培优,坚持严把“三关”。 

  一、严把标准关。本计划重点培养文化综合、文艺创作、文化科技、文化经营四类专业人才。要求选择的对象年龄45岁以下,必须在相关的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专业职称、学术成果、业绩表现等。比如要求文化综合类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或担任主编;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文化部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获得文化部群星奖等;文化科技类必须是国家级科技项目的主研人员或拥有发明专利等;文化经营类曾参与的文化产业项目,必须在重庆市内有较大影响,业绩突出或可作为经营案例等。 

  二、严把程序关。该计划要求,纳入参培的对象,除了个人申报、单位审核,还需通过专家评审、公示确认等层层筛选把关,方可获得培训资助。首先,需要个人或单位申报,所在单位再审核、推荐;其次,市文化委员会初审,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选名单;第三,随机选取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匿名评审,由专家评议后提出建议名单;第四,市文化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培养人员名单;最后,公示无异议者,颁发培养证书,给予培训资助。 

    三、严把资助关。为了落实培养计划,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按照每个培养对象13年培训周期的安排,将给予每人25万元不等的专项培训经费,并要求所在单位和个人11配套。为了保证资助经费落到实处,一是改进资助方式。采取按进度拨付的方式,要求参培对象提供培训方案,培训初期付款一次,培训进度完成和相关培训成果完成后给予资助余下款项;二是加强培养考核。参培对象在培训期间除了取得相关结业证书,还必须取得科研、创作、项目开发等实际成果,方可获得足额的培训资助。三是提出任职所限。要求接受培养的对象,培训结束后,必须在相关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原则不得调动;5年内工作调离文化系统的,需全额退还培养经费。(来源:重庆市文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