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全国联播 > 重庆
重庆
重庆市文化委以信息化、标准化双轮驱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03 11:15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7-05-03

  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重庆市文化委围绕新定位、新要求,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上承下放、宽严并重、管服结合,探索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现代行政审批体系,取得明显成效。

  一、信息化建设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逐步成型

  一是实现网上行政审批全覆盖。市文化委现有47个行政审批事项(含86个子项),在市级部门中位居首位。除涉密事项外,所有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网式办理”,杜绝“双轨运行”、“线下办理”;开通行政审批手机服务渠道,增加“重庆文化”微信公众号“微大厅”行政审批服务功能,实现实体审批大厅向“网上”和“掌上”双向延伸。3月5日,重庆新闻联播以《凝心聚力抓改革 市文化委:打造行政审批“一张网”》为题进行了报道。二是加强网审改革成果的应用推广。发挥40余个市级行业协会的宣传、普及作用,引导、督促从业人员改变传统申报方式,尽快适应网上办理;全面改版市文化委网上办事大厅,优化升级栏目设置、版面布局及浏览操作,突出信息公开、在线办理、咨询互动、建议投诉和结果公示等功能,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与操作。三是丰富自助终端服务设备。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自助区”添置多媒体查询机、电脑、高拍仪、扫描仪、打印机等系列电子化设备;在“等候区”增设2台电子阅览机,提供5000余种电子出版物的阅读及免费下载;开通免费WiFi服务,为群众创造便利网络环境。四是提升审批人员业务技能。先后3次邀请市网审平台研发公司技术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并给每位审批人员配置专用内网电脑,确保审批工作安全、有序。

  二、市场化松绑提速,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降低文化市场准入门槛。2016年至今,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2项,取消市区(县)两级行政审批项目17项,调整比例位居市级部门前列。二是大幅精简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规范审批流程,统一为受理、办理、审核、决定和许可文书发放5个环节;缩减所有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全委办理总时限压缩35%;对接商事制度改革,不再要求21个主体资质许可事项重复提交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材料;凡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许可前置事项,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资信证明。三是厘清权力清单事项。在初步确立104项行政权力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权力事项,最终确立市级权力清单事项89项,占市级权力事项(3709项)的2.39%,是全市行政权力事项最少的部门之一。四是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清理原则,对保留的10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5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5项。五是规范行政审批动态调整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对2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变更,及时面向社会挂网公布,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编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履行调整手续。

  三、制度化设计加强,行政审批政策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出台行政审批工作规程。制定《重庆市文化委员会行政许可规程》,从受理模式、审查流程、办理时限到送达方式等,对原有行政审批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和再造,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最大限度减少自有裁量空间。二是编制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更新完善86个行政审批子项的办事指南和权力事项审查手册,列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时限、申报材料等相关要素,细化审查环节、审查标准,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坚决杜绝审批人员擅自增减权力行使。三是完善大厅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大厅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受理单制度,强化形式审查职能,落实6项现场办结事项,试行2项告知承诺事项。同时,修订《行政审批工作首问负责制度》《行政审批服务承诺制度》《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制定《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办法》,做到一事一卷,一卷一号,确保案卷的真实性、详实性和完整性。四是充实配强专门工作力量。形成由委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政策法规处、审批大厅、审批业务处室和财务后勤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的局面;加强大厅人员配备,增配1名副处长和2名熟悉法律和审批事务的行政专职人员专司其职。

  四、精细化管理跟进,后续监管与放权赋能协同发力

  一是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制定《重庆市文化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计划到2018年,建成覆盖全市文化领域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基础工作,建立现有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电子档案,建成重庆市新闻从业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数据库。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加强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以《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为指导开展学习和培训,提升执法监督能力。三是加强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经营监测、数据分析、年度核验等工作,及时、准确、可视化掌握市场主体的动态信息。目前,对广播电视的监管采用重庆市广播电视监测台;对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采用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对新型传播渠道IPTV,开发了IPTV监管平台;对文化市场的监管采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来源:重庆市文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