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拟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强地方戏院团建设。
一是加强剧本创作。通过“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移植一批”,扶持优秀剧目创作和生产,不断开拓艺术创作新题材,丰富戏曲艺术表现新形式。在抓好历史剧、传统戏创作的同时,重视和关注现代戏创作。督促专业院团尤其是各剧种代表性院团,切实承担起打造精品剧目,引领创作发展繁荣的责任。
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传承机制。支持各地艺校与地方戏院团合作,建立学生实训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进一步完善地方戏院团青年表演人才培养机制,认真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拜师学艺,注重师徒传承,形成完备的人才梯队。针对辽宁省编剧及二度创作力量出现断层现状,采取进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加以培养。采取更加灵活的招聘方式,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原则引进优秀专业人才。
三是积极开拓演出市场。着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坚持重心向下,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军营,把创作扎根在民间,把舞台搭建在基层。积极推进地方戏优秀剧目进校园,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培养新一代戏曲观众。积极适应当代观众审美需求和文化消费取向,实现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的紧密结合。积极拓展对处、对台港澳演出市场,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海外的影响。充分利用各类传媒作用,加大戏曲艺术的宣传和普及。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和传播途径,不断拓展地方戏的受众群体,着力营造戏曲创作和演出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环境。
四是推动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动地方戏院团体制机制改革,在用好用足现有相关扶持政策基础上,在剧目创作、收入分配、职称评聘、市场营销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活力,努力营造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