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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提出五点意见
发布时间:2016-02-04 10:58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6-02-04

  福建三明市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十三五”期间,基层服务中心建设扩展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把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规划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衔接,做到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处理好标准化建设与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关系,结合实际,建设宗祠式、礼堂式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投入相结合。明确县(市、区)政府在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中承担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是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基层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或赞助基层服务中心建设。

  三是坚持设施建设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按照“建得好、管得住、用得上”的原则,坚持设施建设与长效管理并重。

  四是坚持便民惠民和供需对接相结合。一方面着眼于保障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重点提供文艺演出、读书看报、文体活动、展览展示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积极提供党员教育、教育培训、科学普及、法治宣传等综合性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持续深化“六联六创”服务方式,完善“半台戏”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模式,强化需求导向,全面落实按需点单、分级点单、配套点单等政策措施。

  五是坚持队伍建设和群众自治相结合。通过落实编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夯实基层队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群众参与中心建设管理。(来源:福建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