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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厅明确2017年七大文化主要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17-03-23 09:24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7-03-23

  福建省文化厅明确2017年七大文化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培育舞台剧品牌,打造艺术精品。策划推动大型舞剧《望海》、民族歌剧《松毛岭之恋》等一批精品创作;继续提升舞剧《丝海梦寻》,组织省内外展演;扶持每个省属艺术院团打造1-2部原创精品力作,抓好参演重点赛事活动的剧目创排工作,承办好2017年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剧(节)目展演;出台《福建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实施方案》、启动“福建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以及落实艺术精品策划论证“火花茶会”新机制。

  二、做大做强地方戏曲品牌,推进地方戏曲传承创新。举办“第七届福建艺术节·第27届戏剧会演”剧本征文活动、福建省第九届青年演员比赛,出台《福建省地方戏曲保护传承工程方案》,启动“福建戏曲传承保护与弘扬工程”,实施名老艺人“薪传计划”,推动利用VR技术等现代技术展演传播地方戏曲,建立福建省地方戏曲剧种数据库、福建传统戏曲音像资料库,启动地方戏曲“像音像”工作,推进地方戏曲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

  三、扩大重大文化节庆品牌影响,提升会展节庆实效。围绕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等重大活动,精心组织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文艺演出、文化展览等相关文化活动,同时面向俄罗斯、南非、印度、巴西等国策划实施一批文博展览、舞台艺术、文化贸易等交流合作项目。提升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海峡两岸艺博会等文化展会实效。

  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制定出台《福建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整合;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需对接,实施“文化艺术精准扶贫工程”,落实文化单位与基层开展“一对一”“一对多”文化帮扶机制,推动文化场馆和文艺院团的“联盟合作”,推动建立“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联盟”,制定出台《福建省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快建设省重点建设项目海峡演艺中心,举办第十三届福建音乐舞蹈节等全省性文化活动,组织福建省文艺院团、文化馆院与国家文艺院团、文化馆院开展战略合作,推进省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效性。

  五、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推动省属文化单位打造VR情景演艺剧目,支持福州、厦门、泉州等地打造演艺产业集聚区;推动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创产品,打造固定常态化的“海峡两岸文创产品市集”;实施重点文化企业扶持计划,制定出台《推进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打造重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点示范项目;出台《VR电影情景演艺项目创新模式及建设方案》,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出台《福建省文化消费体验卡实施方案》,推动福州、厦门、泉州申报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提升文化遗产利用水平。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启动20项重点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和10项展陈提升工程,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跟踪落实鼓浪屿申遗工作,及时完善相应工作内容,指导并支持泉州开展“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工作,全面实施申遗点的保护修缮、遗产展示、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推进《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开展振兴传统工艺调研,继续组织开展闽籍书画名家抢救工程,举办福建省首届非遗传统工艺大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续落实《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扶持一批闽南非遗项目,建设一批闽南非遗传习所和展示馆,抓紧制定《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推进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完成保护区规划纲要论证工作,向省政府申请设立省级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动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向国家级冲刺。

  七、打造文化交流品牌,进一步推动福建文化走出去。策划一批较高质量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推动馆际、校际与民间团体间的互利交往与深度合作,打造闽侨文化交流中心升级版,推动福建文化海外驿站建设,力争年内建成3个文化驿站;协助办好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等重点涉台文化交流活动,打造“闽台两地书院交流”论坛,打响“福建文化宝岛行”品牌,抓好“闽台表演艺术交流基地”、两岸文创交流交易平台等项目落地。(来源:福建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