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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出台进一步促进邮轮旅游业发展扶持意见
发布时间:2018-10-29 09:39 来源: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编辑:郭鹏
信息来源: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2018-10-29

  近日,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新一轮《关于进一步促进邮轮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该政策对从事邮轮旅游运营的相关企业,包括邮轮公司、包船企业等给予补贴,有效期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扶持意见着力支持招揽邮轮旅客、培育“海丝”航线、长航线和定期航线。希望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扶持,整合发挥“港、航、旅”三方优势,不断丰富“邮轮+”产品,创新“邮轮+目的地”模式,深化“邮轮+”内涵,打造厦门邮轮母港亮点特色,推进国际化邮轮母港建设,促进厦门邮轮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厦门港国际邮轮全年常态化运营。该政策的出台,将对推动厦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做强做大厦门邮轮母港经济起到积极的作用。

  2018年1-9月,厦门港共接待邮轮68艘次,旅客吞吐量218741人次,同比增长90.8%。其中母港邮轮61艘次,旅客吞吐量197799人次,同比增长118.5%。2018年全年旅客吞吐量预计突破30万人次,其中丽星邮轮双子星号以厦门为母港,开展长达半年、每周定期2班、运营达54艘次的航季,创造厦门邮轮母港有史以来单艘邮轮在厦运营艘次最多、时间跨度最长的纪录。以邮轮为载体不断创新“邮轮+旅游+文化”模式,开展“海丝路·闽南情—一带一路文化之旅”“妈祖金身巡安南洋”“一带一路道文化南洋行”等主题航次,全年将运营10多个“一带一路”邮轮航次,实现厦门市“一带一路”长距离航线首次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