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文化系统结合深化文化改革,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紧密结合,有效促进了文化事业的管办分离,取得了文化公开透明、务实高效、群众满意的良好效益。
一、购买服务先行先试,建章立制紧密配合
广东省较早开始探索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十一五”以来,省文化厅系统的宣传服务、惠民展演、文化设施管理维护、文化交流活动的辅助服务、文物保护工程实施、课题研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增多。深圳市南山区在2007年出台《南山区公益文化活动实行社会招标试行办法》,吸引全国近千家(次)优秀文化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佛山市于2012年制定《佛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及指导目录》,其中含文化领域11类项目,同年,佛山市南海区出台《南海区文化消费补贴实施意见》,规定以专项补贴的形式,对文化服务的提供者进行补贴,有效保障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汕头市于2012年出台《关于加强对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设施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2011年以来,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陆续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供应方竞争性评审的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等。省文化厅积极参与上述文件的制定、完善,公共文化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艺演出等12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被列入2015年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在全省施行。
为规范和加强文化行政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广东省文化厅先后印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2015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作为重点内容列入,为全省文化系统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指引。随后,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先后出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如《深圳市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实行社会化运作试行办法》《中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惠州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工作实施方案》《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阳江市关于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云浮市促进公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办法》等。
二、购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惠民成果明显
经过多年探索,广东省政府购买、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包括:公共文化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公共文化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播;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艺演出;政府组织的公益性艺术品创作;政府组织的文化交流合作与推广;文物保护的辅导性工作;政府组织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研究项目;群众科学技术文化普及与推广;文化展览;文化类培训、讲座服务等。
除了一般的供求购买,广东省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屡有创新,如:广东省文化厅近年来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对社会效益良好的民办博物馆给予资金补助。省属及地方艺术院团,尝试委托社会力量创作文艺作品。深圳市积极鼓励中国移动深圳公司、京基集团、招商银行等一些知名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文化活动冠名,提供资助,为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有益补充。深圳市福田区公益文化采购重视居民需求,探索了“预约配送+社会采购”的服务方式,在各街道设立公益文化活动联络员,使公益文化服务更精准。佛山市委托社会力量举办重大文化活动或生产文化产品,以专项补贴的形式,采取政府采购与竞争性分配的方式,对文化服务的提供者进行补贴。惠州市鼓励文化企业、文化经营单位积极参与文化消费补贴服务,2014-2015年,220多家文化企业加入“特约文化商户”,参与文化惠民卡试点和创建工作,致力将文化惠民卡打造成为社会慈善力量扶助经济困难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平台,两年提供的消费优惠规模约达6000万元。
许多社会力量提供或者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已成为当地的文化品牌,广受民众欢迎。如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社区文化节、省艺术节、中国(深圳)国际文博会、佛山秋色欢乐节、佛山高雅艺术剧场巡演、惠州文化惠民卡、阳江市百姓大舞台及风筝节、“美丽肇庆·周末剧场”等。各地由社会力量开设的文化设施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有力补充。
三、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渠道
广东省文化厅在有效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推进行政单位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行业协会脱钩等的政策措施。近年来,省文化厅不断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强化对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使业务指导的社会组织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至2015年底,省文化厅指导的社会组织有36个,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等多种类别。通过采取业务指导、资金扶持、人员队伍建设等措施,大部分社会组织发展情况良好、运作正常,能够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较好地发挥其职能。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广东省古迹保护协会、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广东省民俗文化研究会、广东省文化产业促进会、广东巴蜀文化研究会、广东省舞台艺术研究会、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广东省文物艺术品行业协会、广东省公共文化促进会、广东省博物馆协会、广东省艺术摄影学会等12家社会组织已陆续获得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在文化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广东省文化系统大力推动文化志愿者服务,建立了“总队——省直属单位文化志愿者分队——各地市文化志愿者分队——县(区)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为组织架构的全省文化志愿者队伍,制定《广东省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广东省文化志愿者艺术团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指引》,实现了省、市、县、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文化志愿服务网络覆盖。目前共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1274支,注册文化志愿者达81586人,全省各地各单位开展志愿培训1799次,参与志愿培训的志愿者人数达7万多人次。全省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发展迅速,成为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四、各级财政保障有力,民众乐享政府买单的公共文化服务
随着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效能日益显现,各地财政对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不断提高。2016年,省文化厅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文化惠民展演服务资金超过2000万元,安排省属文化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服务资金超过6000万元,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文物保护辅助性服务资金近1亿元,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传播资金2800万元。佛山市本级2015年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包括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高雅艺术展演资助计划、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等,购买金额超过1000万元;佛山市南海区自2012年起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文化消费补贴;顺德区2015年财政投入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茂名市每年由市财政配套拨付政府采购资金195.36万元,用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从广东省2016-2018年财政规划来看,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中,以政府采购形式实现的项目资金比重也在日益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已成为全省文化系统深化文化改革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之一。(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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