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相关部署,按照《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两个一场”中的“逐步实现每年在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场戏曲演出”的实践探索,普及戏曲艺术,繁荣农村戏曲市场。
以配套支持政策为着力点,推动戏曲进乡村。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广东地方戏曲的发展现状和特点,着眼于创造地方戏曲传承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积极推动“逐步实现每年在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场戏曲演出”的相关目标。从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的戏台建设(包括维修、改造),到历史保护区的古戏台保护利用,从群艺馆、文化馆(站)的免费或低价排练演出场所,到不同规模的戏曲剧场演出聚集区,各级政府积极谋划,创造条件,通过购买时段、提供补贴,专业与群众文化演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支持演出,有效增强基层文化服务能力,守住戏曲基本阵地,拓展农村演出市场。
以繁荣演出市场为着力点,推动戏曲进乡村。面向粤东西北地区经济欠发达15个地市,采取各市包干的方式,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试点工作。2018年,省财政安排“戏曲进乡村”专项经费705万元,由粤东西北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当地戏曲院团的演出情况,组织当地或邻近地市戏曲艺术院团(含民营院团),灵活采购正能量突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戏曲剧目,到辖区农村进行演出共1278场,主要覆盖之前各级各类戏曲院团没有到达演出过的农村和学校。对于珠三角地区,则要求各市根据当地财政情况确定开展戏曲进农村工作规模,但覆盖率不得低于20%。试点工作调动和发挥了常年活跃在农村市场的基层戏曲院团和民营戏曲院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更多农村群众感受地方戏曲的艺术魅力,同时也为今后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经验参考。
以扶持戏曲院团为着力点,推动戏曲进乡村。2018年,省财政投入495万元对全省欠发达地区国有戏曲院团进行奖补。此次奖补以2017年度各国有戏曲院团演出场次为依据,区分市、县两级,各层级又以不同标准分四个档次对院团进行扶持,通过差别性奖补措施,有效改善各类各级戏曲院团创作生产条件,引导和推动国有戏曲院团多到基层、到乡村进行演出。此外,还通过实施“百台地方戏发展扶持计划”,扶持全省各级各类地方戏曲艺术院团创作、复排、演出的各种地方戏优秀剧目及其基层(含农村)惠民演出。此扶持计划覆盖面拓展到民营戏曲院团,今年省财政投入1600万元扶持全省优秀传统剧目和新创作剧目共100台,同时要求市县财政给予配套支持。
以开展文化活动为着力点,推动戏曲进乡村。进一步整合基层资源,依托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日、文化遗产日等组织宣传展示活动,结合地方传统文化特色,深入挖掘民间风俗和节庆活动文化内涵,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广场、乡村简易戏台、宗祠大屋等现有场地,举办传统剧目、小戏、小品、折子戏专场演出,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欣赏到戏曲精品演出,丰富了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每三年举办一届广东省群众戏剧曲艺花会,至今已成功举办八届,选拔优秀群众戏曲作品,开展优秀戏曲作品进乡村惠民演出,以此促进戏曲创作繁荣发展,丰富乡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今年广东省第九届群众戏剧曲艺花会已于3月全省铺开,将于11月在广州市荔湾区举办决赛。组织开展广东省粤曲私伙局大赛,加大对民间戏曲团队的扶持力度,促进基层戏曲蓬勃发展。每年开展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评选出全省优秀戏曲剧本,设立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试排试演基地,对获奖戏曲、曲艺类作品进行二度创作,立上舞台,并开展乡村惠民演出。2017年起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向粤东西北地区基层送百场展览、百场演出、百场演出),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对接乡村群众实际需求,其中百场群众文艺精品和地方戏曲包括综合艺术专场、小戏小品曲艺专场、传统戏剧专场(粤剧、潮剧、汉剧、雷剧、山歌剧、正字戏、白字戏、西秦戏、皮影戏、木偶戏)等,让乡村群众得以近距离欣赏高品质的戏曲演出。
广东戏曲进乡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缺乏足额经费保障、演出任务量大,一些地方戏曲演出团体自身筹措经费不足,演出设备、服装等相对老旧,演出场所的布局、数量以及场馆的标准、功能相对滞后等问题。下一步,广东将重点加大对戏曲进乡村的资金投入,加大对戏曲演出院团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戏曲进乡村工作,激发各地戏曲传统活力,满足农村群众看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