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的工作目标,按照文化部部署,今年以来,广西文化厅认真组织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深入开展各种专项行动,确保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一是围绕“七一”建党90周年开展文化市场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在要求各市、县区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今年以来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全区“元旦、春节”、“五一”、“七一”等节日主题专项文化市场整治行动和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重点加强对网吧、电子游艺游戏,演出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信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
二是为贯彻《文化部关于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2011年3月,自治区文化厅迅速组织开展了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级文化市场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一要严格执行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准入制度,二要切实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工作,三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
三是2010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印发 <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的通知》,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从2010年11月——2011年3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文化产品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文化市场文化产品内容合法健康。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的周密部署,全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大力整顿治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1月—9月全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共出动人员168048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76992家次,受理举报1032件,立案调查882件,办结案件756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489644盒张,收缴非法出版物225269册,收缴非法印刷品12316件,罚款2152655万元,没收违法财物242433件;警告1467家次,责令改正3636家次,责令停业整顿328家次,取缔违规经营场所224家,吊销《许可证》6家。
目前,广西文化市场总体上运行良好,平安稳定,健康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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