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把握“五个入手”环节抓落实大力推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和建设
发布时间:2012-03-21 17:57
来源:广西省文化厅
编辑:全悦
信息来源:广西省文化厅 2012-03-21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文化市场发展迅速,农民群众对文化市场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但目前农村文化市场存在的发展不平衡、市场经营行为不规范、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还现实存在。为进一步推动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自治区文化厅结合全区实际,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管理方法,主要抓住“五个入手”环节督促并指导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管:
第一,从提高各级认识入手。即: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认识。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推进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以创新促发展,把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第二,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即: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机制。要求各市、县(市、区)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导体制,成立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的统一领导机制,并发挥文管办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对文化市场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的良好局面。
第三,从强化审批管理入手。即: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依据相关法规,建立和完善农村文化市场审核准入制度,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以及乡镇街道和物资交流会、庙会期间举办的外来表演团体、流动大棚等演出活动的监管。
第四,从监管队伍主体建设入手。即:继续深化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落实综合执法机构的级别、经费和人员编制,完善执法交通、取证工具等执法装备保障。并采取异地交流、交叉执法、外出考察的办法,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的目的。在经济条件较好、城镇化程度较高、农村文化市场较为活跃的乡镇,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中队或小组。
第五,从创新管理新机制入手。即:委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协助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努力创新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新机制。一是由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督导,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委托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工作,并配备文化市场协管员,创新构建以县(区)为主导,以乡镇、村为点线的农村文化市场网格化管理新机制;二是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与乡镇综合文化站要签订《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委托书》,明确委托协助管理的具体事宜、主要职能、监管范围和文化市场协管员的上岗资格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