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广西玉林市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载体,致力于公共文化建设制度和机制创新,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是着力“管办分离”、理顺关系,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玉林市根据民营经济发达、群众自办文化活跃的特点,积极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会化发展。2014年初新成立玉林市山歌协会、戏剧曲艺协会和“三石”文化研究会等民间组织,市文化局拟由市文化时空研究会承办《玉林文化》内刊,将其打造成展示宣传玉林文化改革发展成就的平台。全市目前有各类文化社团近百家、群众性文艺团队700多支,文化部门通过指导扶持这些文化社团和团队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促使文化管理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
二是着力整合资源、统筹推进,构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玉林市计划将分散在文化、教育、科技、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妇女、青少年等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设施进行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用两年左右时间,构建覆盖城乡的市、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2014年,争取玉林市大剧院和陆川县图书馆建成投入使用,开工建设玉林市图书馆新馆,继续推进王力博物馆和博白县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前期筹建工作,完成不少于154个的村级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玉林市博物馆新馆年内加快推进内外装修、陈列布展设计制作,2015年内建成开放。今明两年,县(市、区)新建或改扩建7个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改扩建2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将玉州区村级公共文化“十个一”和“六支队伍”的建设模式向全市推广。
三是着力主辅有序、面向社会,拓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着力构建以公共财政供给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为补充、向农村基层和弱势群体倾斜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发挥好市、县、乡三级公益性文化设施的主阵地作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拓展服务手段、倾斜弱势群体、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文化服务供给。2014年以来,玉林市采取政府采购、企业赞助等方式,支持改制院团、民间乐团和企业等开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演出,先后举办了2014“玉林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新春巡演、第二届“春之韵”戏曲晚会、2014玉林新年音乐会、第二届玉林市山歌歌王大赛等文艺活动,丰富了城乡群众的节日文化活动。面向社会组织文艺工作者精选富于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的题材,创作和储备一批优秀文艺作品,举办各类文化艺术节庆,形成“出名家、产名作、办名节”的良性循环。继2013年玉林市开展舞台剧故事征集活动后,2014年初启动了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小戏小品征集活动。拓宽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来源和供给渠道。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大力发展印刷装潢业、文化旅游业、文化艺术品业和数字文化服务等产业,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四是着力率先试点、增强活力,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按照现代事业制度体系框架和构建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构建理事会决策、管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三权”相对分离、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2014年内将启动试点。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五是着力创新制度、激活机制,建立文化建设保障体系。在创建“示范区”过程中,以制度、机制创新建立公共文化建设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实施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制度,制定以奖代补、公益捐助等政策措施,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等;确保市、县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为推动玉林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提供有力的公共财政保障。(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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