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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4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0-03-30 10:12 来源:中国旅游报 编辑:杨倩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2020-03-30

  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的《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有关情况。

  《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由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共有10章103条。《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彰显了全域旅游、大众旅游和文旅融合等旅游业时代特征,突出了河南省旅游业发展需要保障和促进的内容。

  据介绍,《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的亮点有: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文化和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明确了文旅部门对旅游业的行政执法权,健全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机构,配备执法人员;明确了推进全域旅游的政府职责,如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推进全域旅游;实行门票减免,规定红色旅游景区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明确了全省文旅融合发展的大方向,依托文化旅游资源,打造“老家河南”等文化旅游品牌;紧扣乡村振兴的大主题,分别对乡村旅游的监督管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企业开办、人才培养、经营服务等内容作了规范,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宿经济发展,明确了“民宿旅游”的法律地位;提出旅游企业可以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用水用电用气执行一般工业企业标准;强调依法落实带薪休假等。(贾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