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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快文化系统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27 15:06 来源:湖南省文化厅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湖南省文化厅 2011-10-27

    湖南省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完成文化系统文化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一、文化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一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基本完成。湖南省文化厅从2008年开始,着力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一是深化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厅属所有单位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聘任制。设定所属文化单位年度任务目标,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实行奖惩。二是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厅属所有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最大限度精简内设机构,合理设置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除高端人才外,严格限制编内进人,厅属单位09年后新进人员全部实行了合同制,人事档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社会保障按照现行社保政策执行,目前厅属单位实际在编1982人,合同聘任达927人。三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后厅属单位一律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公益性单位绩效工资的比例占工资总额的40%以上。 
    二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加快。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进入攻关阶段。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从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湖南文化软实力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攻坚克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推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抓紧制定改革方案,今年4月30日合肥会议后,立即起草了《深化全省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指导意见》(送审稿)和《深化省直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历经25轮的反复修改完善,两个送审稿已上报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发文程序。紧急部署改革任务。10月20日下午,召开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紧急会议,14个市州文化局长和分管文艺院团改革工作负责人、厅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湖南省文化厅厅长周用金部署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春节前基本完成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 
    为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大力发展湖南文化产业,拓展湖湘演艺市场,该厅正式启动湖南大剧院转企改制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湖南省文化艺术产业集团已于2010年12月挂牌成立。成立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利用国家政策向社会募集文化艺术发展资金,形成该省支撑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第二投资渠道。湖南文化音像出版社已经完成清产核资、人员分流、企业工商预登记工作。 
    二、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激发了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内部活力,推进了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创新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大大提高, 改变了过去“等、靠、要”的现象,干部职工普遍形成了要上岗、要干事的积极态势,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湖南省博物馆坚持“把优质服务延伸到排队领票的最后一名观众身上”的理念,去年共接待观众137万余人次,为观众提供免费讲解3,8388批次,观众满意率达到94.4%。湖南图书馆去年完成服务人次155余万人次,文献服务330余万册次,数字资源访问量1600多万次,在2009文化部组织的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中读者满意率高达99分。湖南省群众艺术馆积极面向基层提供优质服务,开展辅导、艺术实践工作和组织策划多场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省少儿图书馆积极开展书香校园展览、青少年知识讲堂等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了全国少年儿童阅读嘉年华活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积极推行全员聘任制,去年共招收1001名新生,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3324人,被确定为全国重点艺术职业院校。 
    二是促进了精品佳作的生产,繁荣了舞台文艺。湖南省歌舞剧院的舞剧《天山芙蓉》、长沙市湘剧院的湘剧《古画雄魂》在第九届中国艺术节上获得文华优秀剧目奖。湖南省话剧团打造的红色舞台剧《韶山升起红太阳》应邀在新加坡演出,反响强烈;中华文化促进会、田汉基金会复排红色经典话剧《万水千山》,经过全国挑选,最终决定以湖南省话剧团为演出班底。湖南省花鼓戏剧院花鼓戏《老表轶事》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台重点资助剧目,全省巡演13场,观众达15000余人。花鼓戏《走近阳光》、湘剧《李贞回乡》、《古画雄魂》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三十台资助剧目;花鼓戏《老表轶事》、《作田汉子也风流》、湘剧《古画雄魂》获中宣部 “五个一工程”戏剧作品奖。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剧院复排大型木偶戏《火云鸟》、《石三伢子》、《虞美人》在金狮奖第三届全国木偶皮影中青年技艺大赛上获金奖。 
    三是盘活了资源,促进了厅直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厅直经营性文化单位经营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湖南大剧院全年经营收入实现3000万元,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大剧院的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国居于一流水平;省演出公司在全国省级演出公司分崩离析的情况下,创新演出形式与合作方式,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年收入达到3100万元。湖南省文物交流鉴定中心年销售额达1600万元,湖南古玩城年销售额达1.5亿元,成为中南地区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文物商店。省直院团基本实行了以剧组为单位、独立核算的演出模式,在营销水平、演出场次、获奖数量上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09年开始,我厅开展了“演艺惠民”工程,2010年全省各级文艺演出院团参加演出12467场,受益群众达千万人次。省歌舞剧院采取“用人但不养人”的办法,由下辖交响乐团、民乐团、合唱团、舞蹈队合同聘用临时演员,在核定编制210人的情况下,全院演出人员达到530人,并已与张家界魅力湘西旅游有限公司签约,派出50人的演出队伍,固定参与“魅力湘西”的演出。省杂技团根据本团的实际进行市场运作,与长沙武无极限功夫团和风雅功夫团达成项目合作协议赴土耳其进行演出,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三、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是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方案。2008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该厅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在汲取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的文化体制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十易其稿,制定了《湖南省文化厅深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今年4月30日合肥会议后,为进一步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该厅党组多次研讨,先后召开三次全省文化局长座谈会,研究制定了《深化全省文化系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送审稿)》、《湖南省文化厅深化厅直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路建平、副省长郭开朗多次听取该厅工作汇报,并先后两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审定两个送审稿。目前,两个送审稿已进入发文程序。 
    二是区别对待、分类改革。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是党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该厅根据7个省直院团根据各自不同性质和功能,明确不同的改革任务。省湘剧院按中央文件要求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省花鼓戏剧院、省木偶皮影艺术剧院和省京剧团,不再保留文艺院团建制,分别转换为公益性的保护传承中心。在湖南省艺术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单位主要领导列入省管干部系列,下辖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省杂技团、省话剧团、省歌舞剧院实行转企改制。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完成改革任务。首先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原则安置转企改制院团人员。对转企改制院团原在编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差问题,通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补贴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其次加大扶持力度。确保转制前由省财政安排的正常事业费渠道不变,经费不减,转制后在一定期限内继续拨付。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从2012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省文化厅3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扶持3个转制院团。省财政逐年增加演艺惠民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和购买转制院团的演出。在转制院团新剧场未建成的情况下,省财政根据演出场次给予转制院团剧场租金补贴,并继续对转制文艺院团的剧目生产予以支持,资助转制文艺院团更新设备、改善排练和演出条件。第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省文化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11个部门组成湖南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通报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形势和进度,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研究解决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的督查活动。省文化厅成立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直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具体落实省支持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四是建立有利于改革发展的制度体系。在深化干部任用制度、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同时,拟定了《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公共文化事业建设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公共文化事业建设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