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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湖南两省签定文化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2-05-21 17:16 来源:安徽省文化厅 编辑:全悦
信息来源:安徽省文化厅 2012-05-21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方针,安徽、湖南都提出建设文化强省的奋斗目标。皖湘两省地缘相近,文化相通,在携手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上,互补互动,大有可为。经两省文化厅多次磋商,特签订文化交流合作框架协议,在文化资源、文化产业、文化品牌、文化人才、文化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建文化发展新路径,共谱文化创新乐章。
    一、建立双方文化协作联系机制。安徽湖南两省建立文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总结跨区域文化合作进展情况,确定合作发展重点领域,联席会议每次确定1—2个主题和若干重点合作项目;两省建立文化部门交流互访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文化行政管理、文化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互访,增进相互了解、寻求合作商机。
    二、促进双方文化艺术合作交流。两省共同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剧目进行互访演出;推进双方美术馆的协作,联合举办美术展览、学术交流等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两地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异地展示和人员交流;互相为对方优秀剧目到本地演出提供帮助和支持;相互邀请对方有关人士观摩本省大型文化活动。每两年共同策划、联合举办一次有影响、高水平的大型文化交流活动。
    三、加强文化产业协作发展。两省共同支持举办文化节会,互派代表团参加对方的特色文化节会;共同打造文化产品综合展示交易平台,适时组织文化产业项目对接和推介活动。双方支持各自的优势文化企业、社会组织在对方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享受当地在规划、土地、税费、基建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共同推进两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四、推进文化艺术人才交流。加强文化系统人员的联系和了解。两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每年互派2—3名文化创意、文化管理、艺术等方面的人员到对方文化部门进行一段时间的挂职学习,并互派人员参加文化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积极探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与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交流办学的有效途径,推动艺术院校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水平,建设特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