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长沙市颁布施行《长沙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将设立民办博物馆事业发展年度专项资金,对民办博物馆建设运营经费进行补助。
根据《办法》,藏品数量不低于500件,展厅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可以申请设立民办博物馆。长沙市支持兴办民办博物馆,鼓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具有门类特点、行业特性、地域文化特色的民办博物馆,优先发展抢救濒危文化遗产、填补门类空白的民办博物馆。同时,长沙市将鼓励民办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或对特殊人群参观实行减免费制度。民办博物馆需收取门票的,由物价部门依法管理,门票收入依法免征营业税。(来源: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