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0号)下发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很快作出批示,要求省文化厅代拟起草湖南省贯彻《实施意见》,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文雄当即作出批示并多次过问落实两办《意见》进展情况。湖南省文化厅积极响应,认真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工作方案,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调研,在短时间内起草了湖南省贯彻《实施意见》。经省文化厅党组会议审定后,分别书面征求了14个市州文广新局和9个省直部门的意见,并向文化部相关司局做了专题汇报。5月份,形成了现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十个部分,在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综合执法适用范围、综合执法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省文化厅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要求:一是不走样,坚决贯彻上级精神。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精神在湖南省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二是不重复,力争切合湖南实际。对上位文件已作详细部署的内容进行概括、梳理,对《意见》已提出原则要求但没有具体措施的,我们结合实际情况作了补充和细化,增强落实《意见》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不偏题,聚焦问题导向。针对目前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不顺、手段落后、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在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方面提出了一些“接地气”、可落实的新要求、新举措。
会上,湖南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凌之就《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关于统一执法模式,理顺体制机制问题,关于加强领导机构和编制问题,关于综合执法机构设置问题,关于综合执法经费保障问题,关于综合执法人员身份问题。
湖南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网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从政策依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实施意见》提出了很多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决定,省文化厅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审议。(来源:湖南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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