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0号,以下简称《意见》)。受省委、省政府的委托,省文化厅组织起草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更好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更好地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省文化厅于今年4月份成立了专门起草小组,在文件起草和反复修改过程中,始终坚持了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向改革要红利,二是突出问题导向,三是力求可操作性。
《实施意见》起草以后,先后2次通过书面、3次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各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厅党组3次专题讨论。
6月23日,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文雄、副省长向力力在省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9月28日,向力力副省长委托陈小春副秘书长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协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省文化厅再次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第86次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实施意见》中关于规范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关于综合执法人员编制身份等重点问题,省编制、人事、财政、法制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相关问题讨论。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权责一致,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实现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转变。(来源:湖南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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