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西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平均每年惠及基层群众5000多万人次,正悄然改变着江西农村的精神风貌,也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了有益探索。江西省文化厅厅长李玉英说,江西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民数量占全省人口的2/3以上,江西省把农民的文化生活解决好了,也就基本上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问题。
近年来,江西省不断加大对于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投入。2005年,省政府投入专项资金6000万元,2006年提高到1亿元。2007年开始,农村文化三项活动被列入省民生工程,专项资金提高到了1.2亿元。根据自身实际,按照“政府出资、市场运作、乡镇搭台、农民看戏”的思路,江西省大力创新农村文化三项活动资金运作模式,改变了原来财政资金从文化部门逐级下拨的传统模式,由省财政直接将资金下达到县财政部门,县财政按照资金额度下达到乡镇一级,乡镇政府根据所辖行政村农民的需求和喜好,自主选择向文艺团体和电影公司购买文艺演出、电影和组织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
为保证演出市场的有序发展,全省统一制定了文艺演出和电影放映的最高限价,如省级文艺团体每场演出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县级文艺团体每场演出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等。为了保证演出质量,江西省要求,参加三项活动的所有文艺演出团体必须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各设区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参与三项活动的各级各类文艺团体的演出内容进行审核,对演出的节目进行择优推荐,每年初要拿出节目单,提供电影片名,提出文体活动的具体安排事宜,并出具许可凭证,未经审核不准演出。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江西全省艺术剧团到乡镇演出4.4万场,观众达3亿人次。
江西省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大成效,实现了“四个增多”,以更优质的服务满足了农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一是省级专业艺术院团参演增多;二是“农民点单”式服务增多,由农民自主选择喜欢的艺术团体和节目大幅度增加;三是数字电影放映增多;四是农民自创文艺节目增多,文体活动更贴近群众。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引导着农民新的生活方式,在更高层面上提高了新农民的素质。与此同时,广大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高涨,目前全省已有7000多个旧祠堂被农民自发改造成文化活动场所,许多地方充分发掘当地的文化资源,广泛开展农村文化“一村一品”活动,实现了农村文化建设从“送”到“种”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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