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徐涟 屈菡报道:这一阵子,江西省丰城县北坑村71岁的熊常富老人特别高兴,他成立的北坑剧团50年来一直艰难维持,今年县文化局不仅帮他申请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还为剧团补贴了1万元,鼓励剧团多为老百姓演出。“买一台字幕机5000块,剩下的钱再添置些新道具、幕布,还有服装。”熊常富说,“这要感谢农村文化‘三项活动’,让剧团和整个村子都有了生机。”
熊常富所说的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是江西省6年来实行的文化惠民工程,即免费给老百姓送戏、送电影、开展文体活动。“三项活动”的开展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在“十一五”期间,江西省农村文化建设得到大力推进,全省艺术剧团到乡镇演出4.4万场,观众达3亿人次,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江西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民占全省人口2/3以上,把农民的文化生活解决了,也就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问题。”长期工作在宣传文化战线的江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厅长李玉英说。
借着农村“三项活动”的开展,江西大力提升艺术院团的演出水准和文化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并以财政杠杆撬动市场机制,使文艺院团在政府扶持与市场调配之间寻求新的突破,更进一步激发了民营院团的发展壮大,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江西经验”。
保障文化权益:不仅“送”文化还要“种”文化
2005年,江西省政府为了解决农民看戏难、看电影难和办文化活动难等问题,开展了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当年,省财政安排经费6000万元用于开展活动,到2006年财政投入上涨到1亿元,而从2007年起,则调整为每年1.2亿元。
仅2010年,全省各级各类艺术团体共送戏下乡1.4万场,受益群众达1300多万人次;开展乡镇文体活动近8500场,参与的百姓达724万人次;放映电影28万场,观众达6224万人次。如今,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已经惠及到最广大的农民群众,实现了送戏下乡、自办文体活动、送电影到村以及村中小学的“四个全覆盖”,有效保障了全省农民的文化生活。
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也开拓了农民的视野,给他们带来新思想、新观念,如今江西省已有7000多个旧祠堂被农民自发改造成农民文化活动场所,许多地方还充分发掘本地的文化资源,开展农村文化“一乡一(特)色”“一村一品(牌)”活动。不仅如此,一些农村还把文化活动转变成文化产业,目前初具规模的已达800多个。可以说,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在“送”文化的同时,也“播种”了文化发展的种子。
“真正的力量源泉深藏于民众之中,文化发展一定要从基层做起。”李玉英颇有感触地说,“农村文化工作做好了,会带动全省的文化建设,就如同星星之火一样,可以燎原。”
改革体制机制:“让艺术院团跳起来摘桃吃”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曾经有过县剧团,但早在1992年就因为生存艰难而解散。2005年,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消息传到上高县,县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局长胡周文立刻就想到,要恢复县里的剧团。“我们马上选拔县里的文艺骨干,成立了上高县文工团,第二个月就组织了下乡演出。”胡周文说。
按照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规定,每个乡镇每年文艺演出不能少于4场,县级演出团体每场补贴2000元。“文工团只要保证了下乡演出的场次,每年就能有十几万元的收入,就能基本养活剧团。”上高县文工团团长朱诗勇说。
“财政资金不直接交给院团,而是投放到市场中去,院团只有按照老百姓的需求演出才能拿到补贴。也就是说院团不能坐等桃子掉下来,要跳起来才能摘到桃子。”李玉英说。院团一旦跳起来够桃子,既有目标又有危机,就能充满活力和生机,也就会不断发展。
为了丰富剧目并提高演出水平,满足老百姓不断提升的欣赏需求,上高县文工团不断创新剧本,引入时尚新鲜元素。“每次送戏下乡前,我们都会把节目单先送到农民手中,让他们选择喜欢的节目,剧团会尽量满足观众的要求。”朱诗勇说。这几年,县文工团先后编排了《状元与乞丐》等多部戏。不仅如此,文工团还走出江西,到上海、湖南张家界等地演出,名气也越来越大。
如今,江西省有82个国有院团,借助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均得到了发展,此外还有几千个民营剧团正在逐步纳入“三项活动”的支持范围。“因为民营院团的演出不够规范,所以最初是禁入的,如今他们了解到政策导向,也在积极地调整,演农民爱看的好戏。”农民不但能看上戏,还能看上好戏。与此同时,国有和民营剧团都得到带动,一些非遗项目也有了发展,李玉英把“三项活动”比喻成“一石三鸟”。
就在记者采访时,恰好遇到江西省审计厅的工作人员到上高县审计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胡周文拿出一摞凭证给工作人员看时对记者说,“三项活动”有严格的报账程序,省财政厅把专项资金直接打给县财政局,剧团演出后,需要村干部、乡干部在“农村文化活动报账凭证”上签字盖章,关键是还要找5名看过戏的“老表”签名认可,然后到文化局审批,最后才能在县财政局领取经费。“每个季度,我们都会把‘三项活动’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保证专款专用。”胡周文说。
以财政政策促市场调配:让农民看上城里人看的好戏
尽管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开展以来丰城县剧团的创作激情高了,送戏下乡的积极性也高了,但谢爱平仍感到毕竟县级剧团的层次较低、艺术水平有限。丰城县每年给县剧团安排200多场演出,在完成演出任务的情况下剧团能得到40多万元的演出收入,地方剧团效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会产生惰性。“看戏的人多人少都一样,演好演坏也一样,这就违背了我们的初衷。”谢爱平说。
丰城县文化局也想过吸引更高层次的院团为农民演出,可是按照目前的规定,市级演出团体每场经费为3000元,省级院团是4000元。“对于省级院团的大型演出来说,4000块钱还不够他们的交通费,他们是少演少赔、多演多赔。”谢爱平说,如果把人员和道具简单化,也很体现演出水准。
这正好是江西省文化厅着手改善的问题。李玉英说,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以后,她一直在思考,不仅要让农民群众享受到基本的文化权益,还要让他们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文化生活,要能看到江西的戏、中国的戏,乃至世界的好戏,使新时期的农民具备新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情操。
“今后,每个乡每年要有一场省级院团的演出,再往后就是外省或者国家级院团的优秀剧目演出,这不仅是提高农民的审美水平,也是培育省内的演出市场。”李玉英说,一定要打破目前存在的文化壁垒,破除地域的局限,加强江西与其他省市的交流,激活江西的艺术创作。
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开展之初,江西省就确定了“政府出资、市场运作、乡镇搭台、农民看戏”的经费使用原则,但怎样使资金运用更好地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竞争原则,还需要进一步谋划。“针对不同层次的演出,要给予不同的补助标准。这完全可以按照市场经济运作,要用市场来刺激院团,激发他们的创新和发展潜能。”李玉英说,有了财政扶持这根杠杆,还要会利用市场调配这个支点,这样才能撬动全省文化的发展,最终做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文化需求与不断提高的审美需要。
6年前,江西这个经济欠发达的中部省份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用公共财政改善农民文化生活。如今,在全国意识到保障农民文化权益重要性的时候,江西想得更远了,他们希望能在广阔的农村大地上培养出茁壮的文化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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