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件文化法规候选四川2012年立法项目
发布时间:2011-11-17 09:26
来源:四川省文化厅
编辑:全悦
信息来源:四川省文化厅 2011-11-17
记者11月14日从四川省文化厅获悉,四川有5件与文化相关的法规入选由省政府法制办汇集的《拟列入省政府2012年立法计划的项目》,目前正在公开征集意见。这5件法规分别是《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四川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四川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成都片区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其中《四川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成都片区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均是首次提出的项目。
11月10日至19日,由四川省政府法制办汇集的68项《拟列入省政府2012年立法计划的项目》在省政府网站、四川在线、成都全搜索网站登载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36件,省政府规章项目32件。在省政府网站上公布的68件项目中,记者发现,《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四川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跻身36件地方性法规项目中,而《四川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成都片区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则被列入了32件省政府规章项目中。
四川省文化厅机关党委张珂告诉记者,5件文化项目入选候选名单,涵盖了公共文化服务、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遗保护和文化市场等多个方面,是近年来文化系统入选项目最多的一次。其中,已经实施12年的 《四川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主要面临修订的问题。而由省文化厅提交的四项文化法规是从文化系统众多立法项目中精选出来的,其中《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历经5年调研,填补了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立法的空白。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从立项至今,更是先后经历近10年的时间。《四川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成都片区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则均是首次提出的项目。
张珂坦言,截至目前,涉及文化的法规只有《文物法》、《非遗法》以及《著作权法》中的部分内容,“我们戏称为‘两部半’法。文化的内涵和外延是非常广泛,但是无论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是文化市场、文化产业都面临着立法的空白点。”张珂表示,文化立法具有紧迫性与必要性,用法规制度的刚性支撑来保障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十分必要。
“为了我省文化事业的有法可依和健康、有序发展,希望大家都能投上宝贵的一票。”张珂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