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加快构建四川省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城乡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出了全面部署。
一、强调现代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全方位“升级”
《实施意见》提出应用现代理念规划公共服务、保障文化“民生”,以现代手段创新文化供给,增加文化服务内容,将对基层公共文化从硬件配套、功能延伸和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升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明确任务书,确定公共文化服务着力方位和实现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六大方位”,实现“六化任务”,即: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标准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实现公共文化“均等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公共文化“社会化”;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公共文化“多元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实现公共文化“数字化”;创新公共文化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公共文化“现代化”。
三、突出四川特色,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四川路径
在保留中办、国办《意见》主要内容和标准的基础上,《实施意见》立足四川特色公共文化实践,呈现出“十大亮点”:
一是实施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应急广播、科技普及、计生卫生、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资源,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
二是推进“文化精准扶贫攻坚”,实施民族文化“春雨工程”、牧民定居点和彝家新寨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保障工程”,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三是强化基层图书统筹管理,推广图书“一卡通”服务模式,实现区域性“通借通还”,解决基层图书资源分散、图书利用率低的问题;
四是探索两馆总分馆制建设,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将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数字服务相结合,建立图书馆联盟、文化馆联盟,深入开展区域文化联动,加大区域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
五是加强非遗传承保护,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陈列馆)建设及服务,逐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纳入免费开放范围,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
六是扩大社会力量参与范围,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形成常态化。大力推进非国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农家文化院坝(大院)、剧团、画廊、书院的发展。出台鼓励和规范文化志愿服务的相关办法,推动成立各级文化志愿者协会。
七是创新公共文化传播渠道,建设“文化四川云”平台。实施“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行动计划,整合四川省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平台,推进“文化四川云”平台建设,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智慧博物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等项目。
八是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探索实践“农民文化理事会制度”。理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工作机制,打破条块限制,整合汇聚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和力量,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实践“农民文化理事会制度”。
九是健全公共文化财政保障机制,推广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县管乡用”。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资金原则上由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文化主管部门统筹管理,根据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和资金申请情况核定下达。
十是加快公共文化法制化进程,建立公共文化绩效评估机制。加快《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进程,支持和鼓励地方先行出台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单行条例。将公共文化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化先进单位(县、市、区)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各地各部门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
四、扩展保障标准,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力保障
作为《实施意见》附件的《四川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年)》,在国家22条标准基础上,扩展为45条标准,提出了较为详细的公共文化服务定性、定量、可操作指标和四川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标准。(来源:四川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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